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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和田地区卫生健康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

时间:2024-12-19 10:45  浏览次数:28
序号 区县 被监督单位 监督专业 执行监督机构 结果报送日期 抽查范围和数量 检查/检验项目 检查 结果
1 和田地区 和田市 和田市丰园大酒店 公共场所卫生 和田地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2024-11-30 辖区总数25% 检查内容: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9.住宿场所按照相关要求放置发售设施情况
检验项目:
1.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2.杯具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合格
2 和田地区 于田县 于田县芭芭拉婚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共场所卫生 和田地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2024-11-30 辖区总数8% 检查内容: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10.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
合格
3 和田地区 和田市 和田市聚美美容馆 公共场所卫生 和田地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2024-11-30 辖区总数8% 检查内容: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10.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
合格
4 和田地区 和田市 和田市金豪时尚宾馆 公共场所卫生 和田地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2024-11-30 辖区总数8% 检查内容: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10.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
合格
5 和田地区 墨玉县 墨玉县金指养生服务部 公共场所卫生 和田地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2024-11-30 辖区总数8% 检查内容: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10.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
合格
6 和田地区 策勒县 策勒县春暖理发店 公共场所卫生 和田地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2024-11-30 辖区总数8% 检查内容: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10.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
合格
7 和田地区 策勒县 策勒县千姿美容美发服务店 公共场所卫生 和田地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2024-11-30 辖区总数8% 检查内容: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10.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
合格
8 和田地区 和田市 和田市西域大酒店 公共场所卫生 和田地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2024-11-30 辖区总数25% 检查内容: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9.住宿场所按照相关要求放置发售设施情况
合格
9 和田地区 皮山县 皮山县桑株波斯干水厂 生活饮用水卫生 和田地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2024-11-30 辖区农村全部设计日供水1000m3以上水厂 检查内容:1.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
2.水源卫生防护情况
3.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
4.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
5.水质消毒情况
6.水质自检情况
检验项目:
出厂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合格
10 和田地区 民丰县 民丰县安迪尔乡人民卫生院 放射  卫生 和田地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2024-11-30 辖区总数20% 检查内容: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
2.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
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
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
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
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
7.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
8.职业病人管理情况;
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
10.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
11.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况;
12.放射治疗管理情况。
合格
11 和田地区 和田市 和田玉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一水厂) 生活饮用水卫生 和田地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2024-11-30 辖区城市城区和县城的全部水厂 检查内容:1.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
2.水源卫生防护情况
3.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
4.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
5.水质消毒情况
6.水质自检情况
检验项目:
出厂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合格
12 和田地区 和田市 新疆和田地区第二中学 学校  卫生 和田地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2024-11-30 辖区学校总数的20% 检查内容: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
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
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
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检验项目:
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
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合格
13 和田地区 于田县 于田县第二小学 学校  卫生 和田地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2024-11-30 辖区学校总数的20% 检查内容: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
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
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
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检验项目:
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
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合格
14 和田地区 墨玉县 昆玉市单采血浆站(昆玉市德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血液安全 和田地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2024-11-30 辖区总数100% 检查内容:1.资质管理:按照许可范围开展工作;从业人员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资格或者执业注册而从事血液安全工作;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耗材。
2.血源管理:按规定对献血者、献血浆者进行身份核实、健康征询和体检;按要求检测新浆员和间隔180天的浆员的血浆(液);未超量、频繁采集血液(浆);未采集冒名顶替者、健康检查不合格者血液(血浆)。
3.血液检测:血液(浆)检测项目齐全;按规定保存血液标本;按规定保存工作记录;对检测不合格或者报废的血液(浆),按有关规定处理;按规定制备全血及成分血。
4.包装储存运输:包装、储存、运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其它:无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情况
6.特殊血站管理:按规定依法执业;按规定科学宣传、规范处理医疗废物;按要求采集制备脐带血、开展核酸检测。
7.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出入库,临床输血)管理情况
合格
15 和田地区 和田市 和田阿不力米提五官科医院 传染病防治 和田地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2024-11-30 抽检辖区内15%的二级以上医院。 检查内容: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接种疫苗公示情况;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接种和处置记录情况。
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3.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按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情况;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情况。
4.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
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二级以上医院以口腔科(诊疗中心)、血液透析和消毒供应中心为检查重点,无相关科室的,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以医院口腔科或口腔诊所为检查重点,医院如无口腔科,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
5.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
6.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二级实验室备案情况;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实验档案建立情况;实验结束将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情况。
合格
16 和田地区 和田市 和田新生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传染病防治 和田地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2024-11-30 抽检辖区内15%的二级以上医院。 检查内容: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接种疫苗公示情况;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接种和处置记录情况。
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3.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按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情况;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情况。
4.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二级以上医院以口腔科(诊疗中心)、血液透析和消毒供应中心为检查重点,无相关科室的,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以医院口腔科或口腔诊所为检查重点,医院如无口腔科,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
5.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
6.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二级实验室备案情况;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实验档案建立情况;实验结束将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情况。
合格
17 和田地区 和田县 和田县妇幼保健所 妇幼  健康 和田地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2024-11-30 辖区总数50% 检查内容:1.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2.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机构是否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人员是否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机构是否符合开展技术服务设置标准;相关技术服务是否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则;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病历、记录、档案等医疗文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依法发布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广告;3. 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情况。 合格
18 和田地区 和田市 和田地区妇幼保健医院 妇幼  健康  和田地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2024-11-30 辖区总数50% 检查内容:1.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2.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机构是否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人员是否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机构是否符合开展技术服务设置标准;相关技术服务是否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则;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病历、记录、档案等医疗文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依法发布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广告;3. 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情况。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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