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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和田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09-19 10:23  浏览次数:5725

相关政策文件:《关于规范和田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和地建规〔2021〕1号)


《关于规范和田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21年9月16日由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等2个部门联合印发,2021年10月16日起施行,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通知》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和田自始以来,未制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一直参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使用。为做好和田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杜绝违反标准收取、超出范围使用、挪用专户专款等行为,制定关于规范和田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相关事项的必要性、前瞻性、可行性。

二、政策解读主要内容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指的是什么?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2.哪些部位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入户单元门到小区大门之间,产权证登记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之外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住宅共用部位是指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老旧小区改造、智慧化建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小区内公共设施增设等。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来源?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来源于房屋权人按房屋面积和房屋楼层(多层与高层区分)缴纳;新建住宅交房前须足额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得减免、暂缓。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主体有哪些?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人为依法成立并履行职责的业主委员会、依法代替业主委员会行使业主大会职责的社区以及依法选聘的物业公司、小区内业主代表等。

5.在什么样情况下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正常情况,另一种是紧急情况。住宅小区内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各类工程量、材料价格正常情况下遵循市场价,不得随意加价;紧急抢修情况下,可双方约定价格,但不能明显高于同期市场行情,或由第三方进行评估确定价格。

6.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实施单位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实施单位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②实施单位编制所要维修部位工程实施方案;③所维修部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清单、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企业出具的造价报告、业主分摊金额明细表(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证明、所维修部位现场图片、工程施工合同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公示后意见书,须签署意见书;维修(或增设)事项内容清单及价格明细(需维修单位或材料供应方签字盖章)。

三、政策解读咨询单位

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科      0903-2562128

和田地区财政局综合科                            0903-2021866-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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