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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4-04-30 18:54  浏览次数:20726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要求,经行署同意,现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和田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序号

制定主体

行署

1

和田地区行署

行署部门

1

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

2

和田地区发改委

3

和田地区教育局

4

和田地区科技局

5

和田地区工信局

6

和田地区民宗局

7

和田地区公安局

8

和田地区民政局

9

和田地区司法局

10

和田地区财政局

11

和田地区人社局

12

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

13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

14

和田地区住建局

15

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

16

和田地区水利局

17

和田地区农业农村局

18

和田地区商务局

19

和田地区文旅局

20

和田地区卫健委

21

和田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2

和田地区应急管理局

23

和田地区外办

24

和田地区审计局

25

和田地区国资委

26

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7

和田地区统计局

28

和田地区医保局

29

和田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30

和田地区信访局

31

和田地区林草局

32

和田地区乡村振兴局

行署直属机构

1

和田地区供销社

2

和田地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

和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和田地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

6

和田地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县市人民政府

1

和田市人民政府

2

皮山县人民政府

3

墨玉县人民政府

4

和田县人民政府

5

洛浦县人民政府

6

策勒县人民政府

7

于田县人民政府

8

民丰县人民政府

其他

1

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2

和田地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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