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3年5月11日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郝永志同志继续任地区水利局副局长(挂职期2023年3月—2024年3月);
宋刚同志任地区水利局副局长(挂职期2023年4月—2025年4月)。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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