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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郝永志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3-08-15 16:51  浏览次数:28863

经2023年5月11日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郝永志同志继续任地区水利局副局长(挂职期2023年3月—2024年3月);

宋刚同志任地区水利局副局长(挂职期2023年4月—2025年4月)。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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