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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时间:2022-09-17 19:05  浏览次数:10874

为加强国防宣传教育,提高各族人民的防控意识和国防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鸣放暂行规定》(新政发〔2005〕38号)精神,行署决定在和田市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公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

2022年9月18日(星期日)上午12时00分—12时19分。

二、鸣放范围

和田市城区。

三、鸣放信号

鸣放防空预先、空袭、解除三种警报信号,每种警报信号间距时间为5分钟,警报鸣放过程共19分钟。

(一)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二)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三)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响,时间为3分钟。

地区住建局人民防空科具体负责警报试鸣相关工作,请广大市民听到防空警报后,切勿引起恐慌,保持正常的生活、生产和工作秩序。

特此公告。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

202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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