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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时间:2022-04-19 15:53  浏览次数:17080

和田地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和田地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     和田地区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18年12月,和田地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以下简称和田地区“三调”)启动开展。我地区三调工作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实事求是开展调查,宁要数据真实性,不要虚假的前后一致性”的要求,统一部署、科学谋划,落实经费、加强培训,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和田地区“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面釆用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三年,400余名工作人员参与调查工作,汇集四万余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和田地区国土利用现状。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15567.99公顷。其中,水田7269.85公顷,占3.37%;水浇地208297.48公顷,占96.63%。耕地主要分布在:皮山县41471.45公顷,占地区耕地的19.24%;于田县40032.21公顷,占地区耕地的18.57%;墨玉县39913.52公顷,占地区耕地的18.52%。

全地区215567.99公顷耕地中位于坡度小于2°耕地面积193415.94公顷,占全地区耕地总面积的89.72%;位于坡度2°~6°耕地面积17259.74公顷,占全地区耕地总面积的8.01%;位于坡度6°~15°耕地面积4436.60公顷,占全地区耕地总面积的2.06%;位于坡度15°~25°耕地面积434.33公顷,占全地区耕地总面积的0.20%;位于大于25°以上坡度的耕地面积21.38公顷,占全地区耕地总面积的0.01%。

二、园地145259.26公顷。其中,果园133465.70公顷,占91.88%;其他园地11793.56公顷,占8.12%。

园地主要分布在:墨玉县34004.74公顷,占地区园地的23.41%;洛浦县27728.71公顷,占地区园地的19.09%;和田县23434.40公顷,占地区园地的16.13%;于田县22649.32公顷,占地区园地的15.59%。

三、林地592196.19公顷。其中,灌木林地面积最大,为463703.93公顷,占78.30%,其他林地面积次之,为76183.93公顷,占12.87%,乔木林地52308.33公顷,占8.83%。

林地主要分布在:民丰县201059.50公顷,占地区林地的33.95%;皮山县158101.03公顷,占地区林地的26.70%;于田县88878.70公顷,占地区林地的15.01%。

四、草地4326628.96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面积最大,为3492660.12公顷,占80.73%;其他草地面积次之,为833059.74公顷,占19.25%;人工牧草地面积最小,仅909.10公顷,占0.02%。

草地主要分布在:民丰县2271970.67公顷,占地区草地的52.51%;策勒县905143.62公顷,占地区草地的20.92%;和田县594026.10公顷,占地区草地的13.73%。

五、湿地282246.24公顷。其中,内陆滩涂189528.59公顷,占67.15%;沼泽地64352.14公顷,占22.80%;沼泽草地21035.34公顷,占7.45%;灌丛沼泽7330.17公顷,占2.60%。

湿地主要分布在:和田县124862.64公顷,占地区湿地的44.24%;民丰县38526.54公顷,占地区湿地的13.65%;墨玉县35687.32公顷,占地区湿地的12.64%。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9071.35公顷。其中,村庄面积最大,为82950.15公顷,占83.73%;其次是建制镇6030.38公顷,占6.09%;再次是采矿用地3840.50公顷,占3.8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728.60公顷,占3.76%;城市用地2521.72公顷,占2.54%。

七、交通运输用地31241.29公顷。其中,农村道路15188.54公顷,占48.62%;公路用地14383.17公顷,占46.04%;铁路用地1407.09公顷,占4.50%;机场用地258.89公顷,占0.83%;管道运输用地3.60公顷,占0.01%。

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分布在:皮山县5629.89公顷,占地区交通运输地的18.02%;和田县5251.6公顷,占地区交通运输地的16.81%;于田县4896.91公顷,占地区交通运输地的15.67%;墨玉县4570.33公顷,占地区交通运输地的14.6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95087.00公顷。其中,冰川及永久积雪659555.60公顷,占66.28%;河流水面222289.98公顷,占22.34%;湖泊水面78778.73公顷,占7.92%;水库水面8097.64公顷,占0.81%;坑塘水面11381.66公顷,占1.14%;沟渠14092.13公顷,占1.42%;水工建筑用地891.26公顷,占0.09%。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和田县333026.32公顷,占地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33.47%;策勒县282290.06公顷,占地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8.37%;于田县131781.92公顷,占地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3.2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和田地区“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地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国土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以水定地,依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确定耕地保有量,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

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确保生态空间不减少,生态安全得到保障。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和田地区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严格落实并监督,确保生态重要区域的生态安全。尊重自然规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建设用地集约高效使用。严格管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全面提升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集约节约水平。结合和田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保障国家、自治区和全地区重大交通、能源、水利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完善布局。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和田地区“三调”成果是我地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和田地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其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助力和田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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