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时间:2020-09-12 10:36  浏览次数:11293

为加强国防宣传教育,提高各族人民的防空意识和国防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鸣放暂行规定》(新政发[2005]38号),行署决定在和田市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公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

2020年9月18日上午12时00分至12时19分(北京时间)。

二、鸣放范围

和田市城区

三、鸣放信号

鸣放防空预先、空袭、解除三种警报信号,每种警报信号间距时间为5分钟,警报鸣放过程共19分钟。

(一)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二)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三)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响,时间为3分钟。

由和田地区住建局人民防空科室具体负责试鸣相关工作,请广大市民听到防空警报后,切勿引起恐慌,保持正常的生活、生产、工作秩序。

特此公告!(此公告可在媒体上发布)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

2020年9月8日

上一篇:习近平: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讲话

下一篇:【健康和田】防护指南 漫画版 (第三十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