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5日24时起,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上一篇:习近平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下一篇:复工复产中做好疫情防控,看这些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