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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2018年中央(第二批)村级惠民生项目一事一议资金财政奖补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时间:2019-01-16 17:26  浏览次数:2407

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新扶贫领字〔2018〕27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新财办〔2018〕31号)文件规定,现将2018年中央一事一议资金财政奖补资金(涉农整合部分)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自治区文号:新财综改【2018】10号

2.地区财政局文号:和地乡财【2018】30号

资金3700万元。

二、分配原则

1、自治区财政厅与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切块法筹集,因素法分配,原渠道下达”的原则,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涉农资金切块分配方案,按照“资金渠道不乱、资金性质不变”的原则,原渠道分配下达资金。各地州按照自治区统筹整合资金的要求,对本级财政涉农资金进行整合,按因素法测算切块分配下达到试点贫困县。

2、上级财政部门分配方案。

三、分配结果

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地县

资金合计

中央资金

自治区资金

地州市资金

支出方向

和田地区

3700

3700

一事一议补助

皮山县

1150

1150

墨玉县

0

0

和田县

400

400

洛浦县

200

200

策勒县

50

50

于田县

850

850

民丰县

250

250

和田市

800

800

本级单位**

本级单位**

本级单位**

四、监督电话

电话号码:2021866-6100


和田地区财政局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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