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新扶贫领字〔2018〕27号)有关规定,现将和田地区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发展资金到位183967万元,
(二)以工代赈资金到位91300万元,
(三)相关发展资金到位15442.60万元,
(四)国有贫困林场资金到位1020万元,
(五)国有贫困牧场资金到位179万元。
(六)异地搬迁归还银行贷款资金到位24614.19万元。
(七)2018年自治区预算追加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位33022.38万元。
以上七项合计349545.18万元。
二、分配下达情况
(一)2018年下达发展资金183967万元。皮山县18789万元、墨玉县44363万元、和田县26984万元、洛浦县22616万元、策勒县16056万元、于田县25264万元、民丰县3109.5万元、和田市26785.5万元。
(二)2018年下达以工代赈资金91300万元。皮山县11700万元、墨玉县23800万元、和田县13000万元、洛浦县11400万元、策勒县7900万元、于田县11900万元、民丰县500万元、和田市11100万元。
(三)2018年下达相关发展资金15442.60万元。皮山县3564.5万元、墨玉县2416万元、和田县3659.4万元、洛浦县1536.3万元、策勒县959.5万元、于田县1437.3万元、民丰县505万元、和田市1364.6万元。
(四)2018年下达国有贫困林场资金1020万元。皮山县81万元、墨玉县105万元、和田县105万元、洛浦县250万元、策勒县244万元、于田县235万元。
(五)2018年下达国有贫困牧场资金179万元。皮山县179万元。
(六)2018年下达异地搬迁归还银行贷款资金24614.19万元。皮山县3958.07万元、墨玉县10937.45万元、和田县1696.03万元、洛浦县1809.2万元、策勒县2038.34万元、于田县3602.16万元、和田市572.94万元。
(六)2018年下达自治区预算追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3022.38万元。皮山县5211.53万元、墨玉县3095.72万元、和田县4523.66万元、洛浦县4335万元、策勒县4613.6万元、于田县6950万元、民丰县4292.87万元。
监督电话
0903-2021866-6201
和田地区财政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