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201705046
信件标题:关于军转干部的户口问题
来信人:高先生
留言时间:2017-05-10
答复单位:
答复办理时间:2017-05-27
主要内容:本人是军转干部(在部队报考的留疆战士)。退伍时部队开具的行政介绍信是开到自治区公务员培训中心,无法在入伍地(原籍)恢复户口,但是在和田办理户口的时候,又被告知“需恢复原籍户口才能迁过来”。回原籍恢复户口又以“行政介绍信不是开到原籍”为由不予办理。请问:我该怎样去办理户口。急急急!
回复: 您好!感谢您关注《和田信息网》,您的留言回复如下:一、没落户原因:经核实该同志原户籍地在服兵役时注销,退伍后在皮山县工作期间,未及时去皮山县公安局落户,后因需要去办理时因未提供部队复员户籍落户证明,故未为其落户。二、办理情况:经地区公安局治安支队联系本人需提供部队复员户籍落户证明、查看退伍档案,协助公安机关落户,已通知皮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籍业务负责人,在3天之内办结。和田地区公安局治安支队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