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15585155419896
信件标题:关于住房公积金按时补缴的问题
来信人:刘桂杰
留言时间:2019-06-13
答复单位:洛浦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办理时间:2019-07-15
主要内容:尊敬的领导,本人2017年通过公务员考试,顺利考到了洛浦县工作,通过这几年的努力,于2018年8月在和田市川亿定购了一套100平方的商品房,计划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但由于洛浦县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没有按时缴纳,导致到现在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在这快一年时间里,售房部不停的打电话催我办理手续,由于洛浦县住房公积金目前只缴到3月份,按照新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希望地委领导能够协调解决洛浦县住房公积金缴纳滞后的问题为盼!
回复: 您好,经与您电话联系,告知其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前往洛浦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协调督促本单位财务人员按时缴费,按照新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需要缴费6个月以上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