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15380435330111
信件标题:和田市台北西路373号友谊花园的不动产证何时能办理
来信人:刘杰
留言时间:2018/09/27
答复单位:和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办理时间:2018-11-11
主要内容:本人购买商品房:和田市台北西路373号友谊花园1号楼2单元702室,2018年8月房屋贷款已经全部还清。给我代理的和田精英伟业房产公司到现在不动产证办不下来,请问何时能办理?
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转交和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核查办理,现回复如下:经核查,和田市台北西路373号友谊花园属和田市玉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17年和田市国土局已告知该公司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清单(一次性告知书),但该公司至今未提供任何相关手续资料,且该小区开发时存在超容积率及改变土地用途问题。因此,无法向该小区居民办理相关不动产分割登记手续。 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申请进行登记”,但和田玉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向和田市国土局提出分割申请,和田市国土局不能强制登记,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和田市国土局对每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分割或变更登记手续时,将对宗地现场进行再次核定,并征求规划部门意见确认是否改变土地用途、是否超容积率等情况,如有改变土地用途或超容积率的,需按评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分割或变更登记手续。未改变土地用途或超容积率的,确认完毕后可直接办理。 建议由住户(产权人)督促和田市玉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尽快向和田市国土局提供分割申请,或住户(产权人)向司法机关提出上诉,待该公司提供完备的相关材料后,予以办理不动产分割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