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农村生产生活用水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深挖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面向社会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农业灌溉用水方面。监督推动纠治不执行供水计划和定额管理要求,随意变更配水计划,私自调剂水量、克扣群众用水、分配水不公;不按要求安装计量设施、非法取水;不按用水量、批复水价收取水费,扩大收费范围、虚报瞒报灌溉面积,水费收取、追缴不及时等问题。系统梳理排查乱收费、乱摊派、截留挪用、侵占水费、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农村供水保障方面。监督推动纠治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承建单位,项目资金管理不严格,支付项目资金不及时、截留挪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供水管网年久失修,擅自停水或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未按规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连续停水超过48小时未抢修;农村供水水质不达标,供水单位水质自检、监督单位水质巡检、抽检不到位;私自保管水费等问题。系统梳理排查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标、投标、建设,侵吞水费、擅自收取水费及放“人情水、关系水”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03-2568052
三、其他事项
投诉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客观反映问题,须提供准确时间、地点、人员、具体问题和联系方式,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核实、办理。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和田地区水利局
202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