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2025年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案例:和田市某珠宝销售店不正当竞争行为
2024年11月27日,洛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线索,对和田市某珠宝销售店通过抖音、微信视频号、快手、小红书等平台账号发布虚假玉石交易的视频执法检查。
经调查确认,经营者为了促销、提升流量、蹭热度和涨人气,在洛浦县杭桂镇某农户家中拍摄了关于虚假宣传的短视频,并通过抖音、微信视频号、快手、小红书平台账号发布,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和田市某珠宝销售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之规定。洛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作出责令停止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0(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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