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地财金〔2024〕33号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新财金〔2024〕45号),现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详见附件)。为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项目名称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10001”,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付性支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为直达资金,直达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按照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12月10日前将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资金支出完毕。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和田地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
2024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县市名称 |
此次下达资金数 |
1 |
和田市 |
-53.12 |
2 |
和田县 |
0 |
3 |
墨玉县 |
-364.47 |
4 |
皮山县 |
-252.41 |
5 |
洛浦县 |
-1919.84 |
6 |
策勒县 |
-300 |
7 |
于田县 |
-1504.16 |
8 |
民丰县 |
0 |
合计 |
-43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