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10月24日11时,和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和田市玫瑰大道例行检查时,发现车牌号为川A3***5的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宿某疑似酒驾,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0mg/100ml,驾驶人宿某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执勤民警依法提取宿某血液进行检测鉴定。经调查,2023年2月11日宿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和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此次违法行为系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做进一步办理中。
2.10月20日19时42分许,策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辅警在策牧公路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宁C****轻型栏板货车车厢内拉载了多名人员,并且无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
经核实,该车辆核载5人,实载8人,其中后车厢载3人,车厢里没有扶手和座椅,3个人都蹲坐在车厢内。驾驶人称,所载的人员均为务工人员,下班为图方便,便让他们坐在后车厢。民警对驾驶人和乘客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以案说法,指出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和发生事故时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对乘客进行安全转运。
3.10月16日16时许,于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路面进行例行巡逻时,发现一辆出租车行驶轨迹异常,且车牌号无法清晰辨认。经过细致观察,执法人员确认该车辆的前后车牌号被抹布故意遮挡。为了维护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车进行了拦截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驾驶员起初试图辩解称自己并非故意遮挡车牌,但在执法人员的严厉质询和证据面前,最终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他声称,遮挡车牌是为了逃避交通监控,以便在行驶过程中违反交通规则而不被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出租车驾驶员因故意遮挡车牌号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元,并被记相应的交通违法驾驶证记9分。同时,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立即清除遮挡物,恢复车牌的正常显示,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