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地财预〔2024〕29号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拨202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预〔2024〕49号)文件精神,为支持你县(市)做好基层“三保工作”,加快支出进度,现下达你县(市)202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扣除《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预〔2023〕46号)提前下达部分,此次下达你县(市)金额详见附件,项目代码:10000013Z135110059001,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7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一、财政厅将据实测算分配202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届时一并清算此次下达部分。
二、该项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各县(市)要切实落实“三保”兜底责任,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地方财政运行监测,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筑牢兜实“三保”底线。
附件:
202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分配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县市名称 |
下达金额 |
备注 |
1 |
皮山县 |
3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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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墨玉县 |
5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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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和田县 |
3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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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洛浦县 |
3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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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策勒县 |
2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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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于田县 |
3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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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民丰县 |
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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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和田市 |
4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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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7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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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财政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