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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30   浏览次数:11058次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3)2022459        传真:2037698

通讯地址:和田市古江南路277号   邮政编码:848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策勒县人民医院综合楼锅炉房项目

和田地区策勒县

策勒县人民医院

昆玉市宏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总建筑面积350㎡的1个锅炉房,安装2台燃气热水锅炉(CWNS2.1-90/65-Y.Q)。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

烧器通过1根8m的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2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废水(需先降温)、软水制备弃水和反冲洗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策勒县天津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策勒县天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以上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1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拉运至策勒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2

和田新华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和田市

和田新华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昆玉市宏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5340㎡,总建筑面积5119.43㎡(购买现有建筑),建设内容:内设预防保健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普通外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妇产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中西医结合科,设置70张床位。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排除,安装通风装置,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相关要求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锅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器+1根28m高烟囱排除,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中药煎制异味通过全自动封闭设备,煎制房间内拟设置空调,煎煮后进行冷排渣,中药渣经过专用管道排入封闭的收集容器内;污泥恶臭气体进行消毒,并桶装密封,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排烟管道排除,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和田市城西污水处理厂;锅炉污水需先降温、软水制备弃水和反冲洗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和田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置,以上废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发电机、鼓风机污水处理设施等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1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固废、污泥送至和田玉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废活性炭交由库车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隔油渣、中药渣统一运至和田高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3

和田市东风干渠提升改造工程(K5+600~K7+150段)项目

和田地区和田市

和田市水管总站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和田市东风干渠提升改造工程长度1.55km,渠道设计流量为17.5m³ /s,控制灌溉面积19.6万亩,改建节制分水闸1座,新建桥2座。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禁止巡查人员向渠道内倾倒废水,抛洒杂物,乱丢垃圾;禁止巡查人员非法猎捕当地野生动物,捕食鸟类、兽类;运营期做好渠道保护和清污工作,严禁将施工垃圾和弃土随意堆放在渠道两边。施工结束后应拆除各类临建设施,及时覆土,保持生态良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采用商品混凝土,对原辅材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加盖篷布,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废气和施工扬尘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车辆冲洗废水,排入施工场地内建设一座10m³的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租用周边村落房屋用作生产办公,生活污水排入所租赁房屋已有排水系统内,最终进入和田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采取加强管理、优化施工方案、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午间、夜间施工等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和田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渠道开挖料作为回填料利用;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政府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4

皮山爱立阿瓦姆医院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皮山县

皮山爱立阿瓦姆医院

昆玉市宏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现有建筑,总占地面积1465㎡,总建筑面积9403.3㎡,项目设置床位99张;建设内容:预防保健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普外科、妇科、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临床及医技科室等。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排出,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建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新建1个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60m³/d,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皮山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吸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固体废物、污泥送至和田玉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医疗药物性废物(841-004-01)和化学性废物(841-005-01)需收集后应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或者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交由库车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统一运至皮山县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运营期设置容积为30m³的应急事故池,加强运营期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5

新疆民丰县安迪尔河流域综合规划

和田地区民丰县

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划包括防洪规划、水资源规划、节水规划、城乡供水规划、灌溉规划、水力发电规划、地表水资源保护规划、地下水利用保护规划、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水土保持规划、重大水利工程规划、流域综合管理规划等内容,同时根据流域治理开发任务和规划水平年要达到的目标,以及流域灌溉、防洪等综合利用的需要,提出了近、远期工程实施安排。

(一)坚持生态优先、统筹考虑、适度开发、确保底线,加强流域整体性保护。将“三线一单”管理要求作为流域开发的硬约束,推进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保护,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依法避让各类环境敏感区,不得突破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强化环境准入。流域开发应以生态保护和水资源合理利用为基础,严格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规模;避免社会经济用水挤占生态用水;强化荒漠河岸林草、公益林、叶尔羌高原鳅等生态保护目标的环境保护措施。禁止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准入条件的项目。

(二)严格控制水资源开发强度,确保满足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三项控制指标达到“三条红线”要求。规划应制定合理的水量调度方案,对流域水资源进行统一调度,保障各断面生态流量要求,避免对流域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各控制断面少水期10月至次年3月按照10%,多水期4月至9月按照30%下泄生态流量。严格落实引水断面水量监控等河道生态流量保障措施,避免社会经济超额引水,保证生态流量足额下泄。

(三)强化流域水资源保护,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安迪尔河全河段按I类水体控制。根据水环境承载能力、水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加强流域污水综合治理,合理规划污水出路,提高污水处理能力,避免对河流水质产生影响。

建立健全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陆生生态、水生生态等监测体系,并根据监测效果进行评估,实时调整水库调度运行或减少灌区引水量,以确保生态流量能够足额下泄,并落实和完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四)对鱼类资源采取保护措施。《规划》实施要确保主要断面下泄生态流量,改善和维持水生生境,设置鱼类栖息地,开展鱼类增殖放流,维持鱼类种群资源。

(五)防洪工程建设必须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技术要求,并经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做好施工期施工区域及影响区保护工作;根据防洪河段防洪保护对象的重要性,优先安排建设河道疏浚和堤防工程以及防洪预警报系统工程,有效缓解流域洪水灾害。

(六)城乡供水规划实施后,其引水量及引水过程须满足规划提出的水资源配置方案要求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规定“三条红线”指标要求,避免超额引水。水库供水灌区引水量及引水过程须满足规划提出的水资源配置方案要求以及流域“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避免因水库建成后增加引水造成供水灌区灌溉面积增加,引发社会经济用水挤占生态水的问题;下阶段应进一步开展水温预测研究,视预测结果进行分层取水必要性论证,以减缓下泄低温水对水生生态及农业灌溉的影响。

(七)水土保持规划提出的种植防护林、人工种草等,应与灌区大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避免因种植防护林、人工草场而增大灌溉面积,防护林及人工草地灌溉用水,应符合流域规划拟定的水资源配置方案,满足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规定“三条红线”指标要求,杜绝超引水现象;水土保持规划提出的防洪堤建设应与流域防洪规划结合,同时避开规划涉及的环境敏感目标。

(八)优化规划工程设计。单项工程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合理选址选线,减少施工占地,优化运行方式,减少占地对天然植被的影响,尽量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尽可能选择对区域环境和景观影响小的方案,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及景观。

6

于田县土地开发项目(粮食产能提升工程阿热勒乡一片区田间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于田县

新疆新征程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永久占地:4788585㎡、临时占地:192600㎡,项目区共分为15个平整区域,平整面积为7136.50亩,共计土地平整量为3122424.87m³,总建设面积为7471.78亩,控制灌溉总面积为6935.08亩,新建的输水骨干管网输水至场内田间工程新建的灌区自压滴灌系统首部及田间管网,解决阿热勒段内新增土地灌溉用水问题;主要建设内容:地平整工程、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林床进行土地整治措施,从而提高土壤肥料,有效提高植物成活率;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在有植被的地段采取人工开挖,局部降低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生产设施将予以拆除、土地平整、场地清理等措施,以利于天然状态下植被的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运输道路、施工现场定时洒水;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严格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运营期农耕车辆尾气及扬尘无组织逸散,为间歇排放,建议车辆减速慢行,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项目租用当地居民生活设施,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纳污车拉运至于田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水泵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于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于田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农药、化肥及种子包装物、废地膜、滴灌带及秸秆。废化肥、种子包装统一收集,由农户自行利用;废农药包统一收集,定期送至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废地膜、滴灌带由农户自行收集,统一清运至废旧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加工利用;废秸秆禁止焚烧,可以统一收集,可以用作牲畜饲草料或经有机肥厂回收后用作生物有机肥料。

7

于田县土地开发项目(粮食产能提升工程阿热勒

乡二片区田间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于田县

新疆新征程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永久占地:14973512㎡、临时占地:2000㎡,项目区共分为37个平整区域,平整面积为22382.80亩,共计土地平整量为11039616.28m³,配套完成水利滴灌设施面积为18342.80亩,共布设20套滴灌系统,新建的输水骨干管网输水至场内田间工程新建的灌区自压滴灌系统首部及田间管网,解决阿热勒段内新增土地灌溉用水问题;主要建设内容:地平整工程、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林床进行土地整治措施,从而提高土壤肥料,有效提高植物成活率;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在有植被的地段采取人工开挖,局部降低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生产设施将予以拆除、土地平整、场地清理等措施,以利于天然状态下植被的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运输道路、施工现场定时洒水;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严格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运营期农耕车辆尾气及扬尘无组织逸散,为间歇排放,建议车辆减速慢行,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项目租用当地居民生活设施,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纳污车拉运至于田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水泵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于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于田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农药、化肥及种子包装物、废地膜、滴灌带及秸秆。废化肥、种子包装统一收集,由农户自行利用;废农药包统一收集,定期送至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废地膜、滴灌带由农户自行收集,统一清运至废旧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加工利用;废秸秆禁止焚烧,可以统一收集,可以用作牲畜饲草料或经有机肥厂回收后用作生物有机肥料。

8

和田地区于田县兰干乡一片区土地开发(2024年于田县粮食产能提升项目)

和田地区于田县

昆玉市玉泉镇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区共分为46个平整区域,土地平整面积20524.0875 亩,挖方量3889893.07m³,填方量 3879388.07m³,项目灌溉水源为新建自压首部工作池,蓄水池容积为5万m³,根据地形落差项目可采用自压灌溉;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输配电工程。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林床进行土地整治措施,从而提高土壤肥料,有效提高植物成活率;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在有植被的地段采取人工开挖,局部降低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生产设施将予以拆除、土地平整、场地清理等措施,以利于天然状态下植被的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运输道路、施工现场定时洒水;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严格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运营期农耕车辆尾气及扬尘无组织逸散,为间歇排放,建议车辆减速慢行,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项目租用当地居民生活设施,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纳污车拉运至于田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于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于田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农药、化肥及种子包装物、废地膜、滴灌带及秸秆。废化肥、种子包装统一收集,由农户自行利用;废农药包统一收集,定期送至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废地膜、滴灌带由农户自行收集,统一清运至废旧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加工利用;废秸秆禁止焚烧,可以统一收集,可以用作牲畜饲草料或经有机肥厂回收后用作生物有机肥料。

9

和田地区于田县兰干乡二片区土地开发(2025年于田县粮食产能提升项目)

和田地区于田县

昆玉市玉泉镇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区共分为11个平整区域,土地平整面积4510.2750 亩,挖方量389598.55m³,填方量385511.07m³。项目灌溉水源为新建自压首部工作池,蓄水池容积为5万m³,根据地形落差项目可采用自压灌溉;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输配电工程。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林床进行土地整治措施,从而提高土壤肥料,有效提高植物成活率;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在有植被的地段采取人工开挖,局部降低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生产设施将予以拆除、土地平整、场地清理等措施,以利于天然状态下植被的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运输道路、施工现场定时洒水;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严格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运营期农耕车辆尾气及扬尘无组织逸散,为间歇排放,车辆减速慢行,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项目租用当地居民生活设施,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纳污车拉运至于田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于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于田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农药、化肥及种子包装物、废地膜、滴灌带及秸秆。废化肥、种子包装统一收集,由农户自行利用;废农药包统一收集,定期送至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废地膜、滴灌带由农户自行收集,统一清运至废旧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加工利用;废秸秆禁止焚烧,可以统一收集,可以用作牲畜饲草料或经有机肥厂回收后用作生物有机肥料。

10

和田地区于田县兰干乡三片区土地开发(2025年于田县粮食产能提升项目)

和田地区于田县

昆玉市玉泉镇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区共分为3个平整区域,土地平整面积1334.4840亩,挖方量80469.84m³,填方量79332.97m³。项目灌溉水源为新建自压首部工作池,蓄水池容积为5万m³,根据地形落差项目可采用自压灌溉;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输配电工程。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林床进行土地整治措施,从而提高土壤肥料,有效提高植物成活率;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在有植被的地段采取人工开挖,局部降低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生产设施将予以拆除、土地平整、场地清理等措施,以利于天然状态下植被的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运输道路、施工现场定时洒水;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严格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运营期农耕车辆尾气及扬尘无组织逸散,为间歇排放,建议车辆减速慢行,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项目租用当地居民生活设施,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纳污车拉运至于田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于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于田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农药、化肥及种子包装物、废地膜、滴灌带及秸秆。废化肥、种子包装统一收集,由农户自行利用;废农药包统一收集,定期送至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废地膜、滴灌带由农户自行收集,统一清运至废旧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加工利用;废秸秆禁止焚烧,可以统一收集,可以用作牲畜饲草料或经有机肥厂回收后用作生物有机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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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于田县兰干乡四片区土地开发(2025年于田县粮食产能提升项目)

和田地区于田县

昆玉市玉泉镇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永久占地:896655㎡、临时占地:2000㎡,项目区共分为4个平整区域,土地平整面积1344.9825亩,挖方量483947.55m³,填方量485095.63m³。项目灌溉水源为新建自压首部工作池,自压首部工作池蓄水量为5.0万m³,自压首部工作池距离项目区约6km,根据地形落差,本项目区可采用自压灌溉;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节水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林床进行土地整治措施,从而提高土壤肥料,有效提高植物成活率;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在有植被的地段采取人工开挖,局部降低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生产设施将予以拆除、土地平整、场地清理等措施,以利于天然状态下植被的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运输道路、施工现场定时洒水;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严格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运营期农耕车辆尾气及扬尘无组织逸散,为间歇排放,建议车辆减速慢行,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项目租用当地居民生活设施,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纳污车拉运至于田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于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于田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农药、化肥及种子包装物、废地膜、滴灌带及秸秆。废化肥、种子包装统一收集,由农户自行利用;废农药包统一收集,定期送至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废地膜、滴灌带由农户自行收集,统一清运至废旧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加工利用;废秸秆禁止焚烧,可以统一收集,可以用作牲畜饲草料或经有机肥厂回收后用作生物有机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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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于田县兰干博孜亚农场五片区土地开发项目(2025年于田县粮食产能

提升项目)

和田地区于田县

昆玉市玉泉镇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永久占地116775㎡、临时占地:1000㎡,项目区共分为1个平整区域,土地平整面积175.1625亩,挖方量16222.26m³,填方量16225.14m³。项目区供水水源为克里雅河,通过昆仑渠首引水,引至库容3160万m³蓄水调节池,调节池根据下游灌区用水进行调节灌溉,通过输水干渠输送至新建场外5万m³首部工作池,最后通过退水渠将地表水输送至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节水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林床进行土地整治措施,从而提高土壤肥料,有效提高植物成活率;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在有植被的地段采取人工开挖,局部降低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生产设施将予以拆除、土地平整、场地清理等措施,以利于天然状态下植被的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运输道路、施工现场定时洒水;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严格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运营期农耕车辆尾气及扬尘无组织逸散,为间歇排放,建议车辆减速慢行,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项目租用当地居民生活设施,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纳污车拉运至于田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于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于田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农药、化肥及种子包装物、废地膜、滴灌带及秸秆。废化肥、种子包装统一收集,由农户自行利用;废农药包统一收集,定期送至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废地膜、滴灌带由农户自行收集,统一清运至废旧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加工利用;废秸秆禁止焚烧,可以统一收集,可以用作牲畜饲草料或经有机肥厂回收后用作生物有机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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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于田县兰干乡六片区土地开发(2025年于田县粮食产能提升项目)

和田地区于田县

昆玉市玉泉镇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永久占地297070㎡、

临时占地2000㎡,项目区共分为3个平整区域,土地平整面积204.0525亩,挖方量21094.70m³,填方量21143.04m³。项目区供水水源为克里雅河,通过昆仑渠首引水,引至库容3160万m³蓄水调节池,调节池根据下游灌区用水进行调节灌溉,通过输水总干渠输送至新建的3万m³稳流池,最后通过新建主干管将地表水输送至项目区,项目区灌溉均采用地表水自压灌溉;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林床进行土地整治措施,从而提高土壤肥料,有效提高植物成活率;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在有植被的地段采取人工开挖,局部降低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生产设施将予以拆除、土地平整、场地清理等措施,以利于天然状态下植被的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运输道路、施工现场定时洒水;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严格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运营期农耕车辆尾气及扬尘无组织逸散,为间歇排放,建议车辆减速慢行,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项目租用当地居民生活设施,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纳污车拉运至于田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于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于田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农药、化肥及种子包装物、废地膜、滴灌带及秸秆。废化肥、种子包装统一收集,由农户自行利用;废农药包统一收集,定期送至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废地膜、滴灌带由农户自行收集,统一清运至废旧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加工利用;废秸秆禁止焚烧,可以统一收集,可以用作牲畜饲草料或经有机肥厂回收后用作生物有机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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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于田县兰干乡八片区土地开发(2025年于田县粮食产能提升项目)

和田地区于田县

昆玉市玉泉镇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永久占地:421020㎡、临时占地2000㎡,项目区共分为3个平整区域,土地平整面积204.0525亩,挖方量21094.70m³,填方量21143.04m³。项目灌溉水源为新建自压首部工作池,自现状输水干渠26+550桩号处引水,自压首部工作池蓄水量为5.0万m³,自压首部工作池距离项目区约6km,地形落差为35.84m,根据地形落差,本项目区可采用自压灌溉;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节水灌溉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林床进行土地整治措施,从而提高土壤肥料,有效提高植物成活率;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在有植被的地段采取人工开挖,局部降低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生产设施将予以拆除、土地平整、场地清理等措施,以利于天然状态下植被的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运输道路、施工现场定时洒水;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严格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运营期农耕车辆尾气及扬尘无组织逸散,为间歇排放,建议车辆减速慢行,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项目租用当地居民生活设施,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纳污车拉运至于田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于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于田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农药、化肥及种子包装物、废地膜、滴灌带及秸秆。废化肥、种子包装统一收集,由农户自行利用;废农药包统一收集,定期送至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废地膜、滴灌带由农户自行收集,统一清运至废旧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加工利用;废秸秆禁止焚烧,可以统一收集,可以用作牲畜饲草料或经有机肥厂回收后用作生物有机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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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于田县兰干博孜亚农场一片区土地开发项目(2024年于田县粮食产能

提升项目)

和田地区于田县

昆玉市玉泉镇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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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永久占地:5778327㎡,临时占地:1500㎡,土地平整(机械)面积8667.4905亩,分为16个地块,挖方量682891.68m³,填方量 682669.71m³,项目区供水水源为克里雅河,通过昆仑渠首引水,引至库容3160万m³蓄水调节池,调节池根据下游灌区用水进行调节灌溉,通过输水总干渠输送至新建的3万m³稳流池,最后通过新建主干管将地表水输送至项目区,项目区灌溉均采用地表水自压灌溉;主要

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节水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林床进行土地整治措施,从而提高土壤肥料,有效提高植物成活率;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在有植被的地段采取人工开挖,局部降低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生产设施将予以拆除、土地平整、场地清理等措施,以利于天然状态下植被的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运输道路、施工现场定时洒水;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严格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运营期农耕车辆尾气及扬尘无组织逸散,为间歇排放,建议车辆减速慢行,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项目租用当地居民生活设施,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纳污车拉运至于田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于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于田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农药、化肥及种子包装物、废地膜、滴灌带及秸秆。废化肥、种子包装统一收集,由农户自行利用;废农药包统一收集,定期送至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废地膜、滴灌带由农户自行收集,统一清运至废旧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加工利用;废秸秆禁止焚烧,可以统一收集,可以用作牲畜饲草料或经有机肥厂回收后用作生物有机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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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于田县兰干博孜亚农场二片区土地开发项目(2025年于田县粮食产能

提升项目)

和田地区于田县

昆玉市玉泉镇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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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占地6318713㎡、临时占地:2000㎡,土地平整(机械)面积8667.4905亩,分为16个地块,挖方量682891.68m³,填方量 682669.71m³,项目新建的5万m³蓄水池,该蓄水池,沉淀池距离项目区约3.4km,地形落差为34米,根据地形落差,本项目区可采用自压灌溉;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节水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林床进行土地整治措施,从而提高土壤肥料,有效提高植物成活率;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在有植被的地段采取人工开挖,局部降低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生产设施将予以拆除、土地平整、场地清理等措施,以利于天然状态下植被的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运输道路、施工现场定时洒水;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严格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运营期农耕车辆尾气及扬尘无组织逸散,为间歇排放,建议车辆减速慢行,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项目租用当地居民生活设施,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纳污车拉运至于田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于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于田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农药、化肥及种子包装物、废地膜、滴灌带及秸秆。废化肥、种子包装统一收集,由农户自行利用;废农药包统一收集,定期送至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废地膜、滴灌带由农户自行收集,统一清运至废旧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加工利用;废秸秆禁止焚烧,可以统一收集,可以用作牲畜饲草料或经有机肥厂回收后用作生物有机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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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于田县兰干博孜亚农场四片区土地开发项目(2025年于田县粮食产能

提升项目)

和田地区于田县

昆玉市玉泉镇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永久占地520733㎡、临时占地2000㎡,土地平整(机械)面积781.0995亩,分为3个地块,挖方量82575.43m³,填方量82144.73m³,项目新建的5万m³蓄水池,沉淀池距离项目区约3.4km,地形落差为34m,根据地形落差,本项目区可采用自压灌溉;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节水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林床进行土地整治措施,从而提高土壤肥料,有效提高植物成活率;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在有植被的地段采取人工开挖,局部降低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生产设施将予以拆除、土地平整、场地清理等措施,以利于天然状态下植被的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运输道路、施工现场定时洒水;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严格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运营期农耕车辆尾气及扬尘无组织逸散,为间歇排放,建议车辆减速慢行,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项目租用当地居民生活设施,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纳污车拉运至于田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于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于田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农药、化肥及种子包装物、废地膜、滴灌带及秸秆。废化肥、种子包装统一收集,由农户自行利用;废农药包统一收集,定期送至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废地膜、滴灌带由农户自行收集,统一清运至废旧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加工利用;废秸秆禁止焚烧,可以统一收集,可以用作牲畜饲草料或经有机肥厂回收后用作生物有机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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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于田县兰干乡五片区土地开发(2025年于田县粮食产能提升项目)

和田地区于田县

昆玉市玉泉镇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永久占地:373491㎡、临时占地2000㎡,项目区共分为3个平整区域,土地平整面积560.2365亩,挖方量52542.94m³,填方量52177.77m³。项目区位于距离 225 团团部 18km,地表水水源为克里雅河,通过昆仑渠首、引水渠、225 团蓄水调节池、输水干渠、新建首部工作池、输水总干管等将地表水输送至兵地融合项目区进行灌溉;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节水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林床进行土地整治措施,从而提高土壤肥料,有效提高植物成活率;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在有植被的地段采取人工开挖,局部降低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生产设施将予以拆除、土地平整、场地清理等措施,以利于天然状态下植被的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运输道路、施工现场定时洒水;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严格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运营期农耕车辆尾气及扬尘无组织逸散,为间歇排放,建议车辆减速慢行,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项目租用当地居民生活设施,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纳污车拉运至于田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于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于田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农药、化肥及种子包装物、废地膜、滴灌带及秸秆。废化肥、种子包装统一收集,由农户自行利用;废农药包统一收集,定期送至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废地膜、滴灌带由农户自行收集,统一清运至废旧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加工利用;废秸秆禁止焚烧,可以统一收集,可以用作牲畜饲草料或经有机肥厂回收后用作生物有机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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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民丰县安迪尔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和田地区民丰县

民丰县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永久占地1560㎡,临时占地505443㎡/28.85km,新建干管、分干管共计28.85km。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禁止巡查人员向渠道内倾倒废水,抛洒杂物,乱丢垃圾;禁止巡查人员非法猎捕当地野生动物,捕食鸟类、兽类;运营期做好渠道保护和清污工作,严禁将施工垃圾和弃土随意堆放在渠道两边。施工结束后应拆除各类临建设施,及时覆土,保持生态良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采用商品混凝土,对原辅材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加盖篷布,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废气和施工扬尘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引至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周边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化粪池,定期拉运至民丰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尽量缩短施工期;选用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发生故障应及时维修,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振动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进行统一定点收集,施工人员及时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和2013年修改单生活垃圾入场要求;建筑垃圾应在场地内集中堆放,并加篷布遮盖,并及时由施工方拉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场处理,禁止随意丢弃,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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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中型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工程

和田地区民丰县

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久占地1237.95亩,临时占地518.1亩,工程从阿克塔什渠首引水,通过阿克塔什干渠防渗改建输入到灌区,通过沉沙池自压到田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定期冲洗式沉沙池工程、阿克塔什干渠工程、沉沙池(大坝、池盘防渗)、灌区骨干管网工程等。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禁止巡查人员向渠道内倾倒废水,抛洒杂物,乱丢垃圾;禁止巡查人员非法猎捕当地野生动物,捕食鸟类、兽类;严禁将施工垃圾和弃土随意堆放在渠道两边。施工结束后应拆除各类临建设施,及时覆土,保持生态良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采用商品混凝土,对原辅材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加盖篷布,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废气和施工扬尘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强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严禁向渠道水体倾倒施工废水、生活废水,在临时生产加工区设置1个10m³防渗隔油沉淀池,将机械冲洗废水集中收集排入隔油沉淀池,废水用于道路洒水降成使用,严禁向渠系内排放废水;隔油池内的废油统一收集外运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污水全部依托萨勒吾则克乡现有排水系统,严禁向渠道和外环境内排放废水。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机械设备配置减震垫和铺设隔音材料,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进行统一定点收集,每天由附近环保工人清运处理;对施工过程中产生弃土弃渣,优先回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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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县英阿瓦提乡欧亚勒艾日克村支渠防渗改建工程

和田地区和田县

和田县水管服务站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临时占地500㎡/3.25km,建渠道位于和田县英阿瓦提乡欧亚勒艾日克村、巴格其镇境内,主要通过英阿瓦提干渠、曾比干渠引水,总长3.25km;建设内容:工程改造防渗渠6条,渠道总长3.25km,控制灌溉面积5270亩(欧亚勒艾日克村1970亩、巴格其镇3300亩),改建配套渠系建筑物66座,其中单向分水闸18座、节制单向分水闸8座、节制双向分水闸3座、节制闸1座、入户桥(圆管涵)23座、农桥13座。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禁止巡查人员向渠道内倾倒废水,抛洒杂物,乱丢垃圾;禁止巡查人员非法猎捕当地野生动物,捕食鸟类、兽类;严禁将施工垃圾和弃土随意堆放在渠道两边。施工结束后应拆除各类临建设施,及时覆土,保持生态良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采用商品混凝土,对原辅材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加盖篷布,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废气和施工扬尘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项目租用周边村落房屋用作生产办公,生活污水排入所租赁房屋已有排水系统内,最终拉运至和田县经济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机械设备配置减震垫和铺设隔音材料,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进行统一定点收集,每天由环保工人清运处理;对施工过程中产生弃土弃渣,优先回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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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三联-5号集输油管道更换项目

和田地区民丰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2288.5m地埋管道,更换96m地埋管道,总计2384.5m,并配套防腐和保温工程。其中,新建管道自5#集气站起前2054.729m处,敷设工艺采用大开挖方式,与现状管段水平距离≥6m,埋深≥1.5m,现状管道清洗和封堵后作为备用管线在紧急情况下切换使用;更换管道位于自5#集气站起2633.701m、4268.682m、4386.094m和12593.319m管线处,每处更换24m,共计96m,现状管道经清洗后切割拆除清运处置。新建和更换管道的材质为D168.3×7.1 L245NS无缝钢管(PSL2),设计参数、集输规模等与现状管线保持一致。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对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禁止破坏管线周围已设草方格;充分利用区域已建道路,运输车辆按章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辟道路;约束施工人员的行为,严谨惊扰、猎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表垃圾,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管线上方铺设草方格。服务期满后地面设施拆除,恢复原有自然状况。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护,使用优质油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燃油非正常消耗,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大风天气施工,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土方堆放期间采取防尘网遮盖和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扬尘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新污染源颗粒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四)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试压结束后,用于场地绿化、洒水降尘;管道清洗废水依托塔三联油气处理流程;生活污水依塔中前指公寓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C级限值要求后冬储夏。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和生活垃圾一起运至塔中一号公路68公里处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单位应急预案与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和人群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并定期进行风险事故应急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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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首领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彩砖建设项目(重大变更)

和田地区墨玉县

新疆首领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和田兴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新增年产500根水泥管,增加1000个水管模具。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搅拌工序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除,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车间无组织废气,在仓顶滤芯除尘器+排气口无组织排放(高度低于15m),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生产车间和原料堆场,加装湿式雾状喷淋系统措施;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排放管道,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饮食单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暂时经厂区内新建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墨玉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式投产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设备清洗、场地清洁废水排放至沉淀池,回用于搅拌工序。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备及风机、水泵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减少振动传播,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沉淀池泥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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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民丰县若克雅干渠建筑用砂矿

和田地区民丰县

民丰县金昆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晟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矿区生产规模为20万立方米/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凹陷式开采,开采标高由1431米至1413米标高,服务年限5年,矿区范围内建筑用砂总量(TD)104.76 万立方米.建设内容:土砂开采、矿石粗加工和后期修复,开采工程、加工工程、配套截排水沟修建工程及监测管护工程等。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宣教工作,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外活动;通过“边开采、边回填”方式及时复垦为沙地;禁止乱捕滥杀,禁止捕食野生动物;控制矿区开采影响范围,不破坏矿区外周边生态;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施工期间要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定期对施工机械和设备进行检修,防止出现漏油等事故,并对施工区域以及影响区进行洒水降尘,减少油污及扬尘等对环境的破坏;在工程施工区设置警示牌和围挡设施,合理安排工程占地位置;矿场服务期满后,应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 (HJ651-2013)进行生态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开采、运输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抑尘;湿式破碎、破碎室、制砂室、运输带密闭,鄂破机洒水降尘;以上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道路扬尘,采剥、铲装、运输、筛分、鄂破等过程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堆场粉尘,通过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抑尘;运营期破碎和制砂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饮食业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mg/m³。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汇集于沉淀池用于洒水降尘、绿化或生产;矿区建罐容积约50m³污水池,生活污水全部排入污水处理池,净化后主要用于矿区道路和生活区除尘,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C级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音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加装减震垫和隔音棉,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加强管理、合理布局,车辆限速,夜间不施工,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加装减震垫和隔音棉,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石、泥渣用于后期土地复垦;淀池泥渣定期清掏回填;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民丰县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营期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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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城郊集中开采区8号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民丰县

民丰县金昆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晟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矿区面积为0.20平方千米,开采标高为+1550~1569米,露天采矿场占地面积约20.0公顷,矿场服务年限约为5年,项目生活区依托距离本项目一公里处振创商混站。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宣教工作,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外活动;通过“边开采、边回填”方式及时复垦为沙地;禁止乱捕滥杀,禁止捕食野生动物;控制矿区开采影响范围,不破坏矿区外周边生态;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施工期间要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定期对施工机械和设备进行检修,防止出现漏油等事故,并对施工区域以及影响区进行洒水降尘,减少油污及扬尘等对环境的破坏;在工程施工区设置警示牌和围挡设施,合理安排工程占地位置;矿场服务期满后,应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 (HJ651-2013)进行生态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道路扬尘,采剥、铲装、运输、筛分、鄂破等过程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堆场粉尘,通过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抑尘;运营期破碎和制砂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距离本项目一公里处振创商混站处理;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蒸发损耗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音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加装减震垫和隔音棉,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加强管理、合理布局,车辆限速,夜间不施工,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加装减震垫和隔音棉,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石、泥渣用于后期土地复垦;淀池泥渣定期清掏回填;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带盖垃圾桶,并每天运至距离生活区800m的一处集中开采区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点,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四、项目运行排放污染物前,要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报告表》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且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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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制作欧式构件、住宅排气烟道项目

和田地区洛浦县

洛浦县敏江建材有限公司

和田兴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为16666.68㎡,新建2座生产车间,2座水泥筒仓,办公区及值班室。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标准欧式构件生产线、住宅排气烟道生产线废气,通过密闭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水泥筒仓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以上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中20mg/m³的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设备清洗废水经临时排水管道进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工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厂区内的化粪池与处理后,定期由北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清运并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安装、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当地市政部门要求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政府指定地方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暂存于废机油暂存于5㎡的危废暂存间,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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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和田石油分公司和田县城西加油站项目

和田地区和田县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和田石油分公司

和田兴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3333㎡,计划建设1栋站房面积204.75㎡,罩棚面积99㎡;建设内容:油罐区为承重罐区,设置2座50m³的汽油和柴油埋地卧式双层汽油储罐,设置1台四枪双和油品和1台双枪单油品潜油泵式加油机,设置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预留二次油气回收系统,折合总罐容为150m³(柴油折半计算),站为二级加油站。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汽油卸油、加油油气采用密闭回收系统,回收效率为95%,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中要求;储油、装卸、加油加气等作业,厂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浓度限制要求;储油、装卸、加油加气等作业,厂界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加油枪密闭性、液阻、气液比,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的相关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排污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音采取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设置禁鸣标识和减速带,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a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清洗油罐委托专业清洗单位清洗,并事先联系资质单位到场当天运走清罐废液,不在站内储存,承担项目危险废物清理、运输及处理的公司,应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五)严格落实分区管控措施。油罐区、输油管道。油罐、输油管道、危险废物暂存间及事故应急池等重点防渗去,均采取双层结构,采用环氧煤沥青加强级防腐处理,保证寿命一般应在20年以上;加油罩棚区、卸油区、柴油发电机房配电室、消防泵房、公厕等一般防渗区,地基和地面采用不低于30cm厚度三合土铺底,地面采用不小于10cm的抗渗混凝土硬化,表面涂刷一层耐磨防渗图层,防渗系数小于1×10-7m/s;厂内绿化区域、站房及其他区域地面等非防渗区进行简单的地面硬化:油罐区设置液位检测仪、渗漏检测立管、泄漏报警器、观察井及监测井等;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配置灭火器、灭火毯等灭火设施;新建事故隔油池(2㎡),油罐区设置液位检测仪、渗漏检测立管、泄漏报警器、观察井及监测井等;厂内设置电视监控系统等。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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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瓦101井、杜瓦102井(勘探井)钻井工程

和田地区皮山县境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钻前工程、钻井工程、测试放喷、钻后工程、封井、公辅工程、环保工程、依托工程等组成。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面积和井位外围作业范围,钻井现场严格管理,尽量少占用土地,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临时性占用,及时清理废弃泥浆,合理处置弃土等。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对野生动植物的破坏,保护荒漠灌丛植被,按要求做好落实防沙治沙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钻井期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采取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使用合格油品,运输车辆减速慢行,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钻井用柴油发电机烟气,参照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以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须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要求;井场无组织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酸化压裂废水泵入撬装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级标准后,泵入清水收集罐,供循环配药使用;生活废水排入生活污水池,定期清运至皮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柴油发电机、钻机、泥浆泵、振动筛等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震等措施,施工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场界噪声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分区管控措施。重点防渗区柴油罐区、危废暂存间、放喷池、钻井平台、应急池、不落地收集装置、酸化压裂废水处理装置等铺设防渗材料,等效防渗层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一般防渗区泥浆泵房、泥浆罐区、岩屑池等铺设防渗材料,等效防渗层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黏土层。以上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要求,撬装式危废哲存间同时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泥浆在井口采用随钻不落地收集系统分离岩屑后,排入泥浆罐循环使用,完井后拉运至下一口井再利用;膨润土体系岩屑在岩屑池暂存,干化达标后用于道路修整和井场铺垫;聚磺体系钻井岩屑使用无害化处理装置进行就地无害化处理,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标准后综合利用;含油废物(危险废物HWO8 071-001-08)、废烧碱包装袋(危险废物HV49 900-047-49)、废防渗材料(危险废物HWO8 900-249-08)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接收妥善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定期送至皮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七)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围。

(八)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九)项目服役期满后,应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采取安全措施处置报废井地下管线,确保对各类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防止次生风险和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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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瓦103井、杜瓦104井、杜瓦105井(勘探井)钻井工程

和田地区皮山县境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钻前工程、钻井工程、测试放喷、钻后工程、封井、公辅工程、环保工程、依托工程等组成。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面积和井位外围作业范围,钻井现场严格管理,尽量少占用土地,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临时性占用,及时清理废弃泥浆,合理处置弃土等。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对野生动植物的破坏,保护荒漠灌丛植被,按要求做好落实防沙治沙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钻井期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采取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使用合格油品,运输车辆减速慢行,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钻井用柴油发电机烟气,参照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以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须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要求;井场无组织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酸化压裂废水泵入撬装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级标准后,泵入清水收集罐,供循环配药使用;生活废水排入生活污水池,定期清运至皮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柴油发电机、钻机、泥浆泵、振动筛等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震等措施,施工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场界噪声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分区管控措施。重点防渗区柴油罐区、危废暂存间、放喷池、钻井平台、应急池、不落地收集装置、酸化压裂废水处理装置等铺设防渗材料,等效防渗层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一般防渗区泥浆泵房、泥浆罐区、岩屑池等铺设防渗材料,等效防渗层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黏土层。以上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要求,撬装式危废哲存间同时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泥浆在井口采用随钻不落地收集系统分离岩屑后,排入泥浆罐循环使用,完井后拉运至下一口井再利用;膨润土体系岩屑在岩屑池暂存,干化达标后用于道路修整和井场铺垫;聚磺体系钻井岩屑使用无害化处理装置进行就地无害化处理,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标准后综合利用;含油废物(危险废物HWO8 071-001-08)、废烧碱包装袋(危险废物HV49 900-047-49)、废防渗材料(危险废物HWO8 900-249-08)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接收妥善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定期送至皮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七)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围。

(八)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九)项目服役期满后,应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采取安全措施处置报废井地下管线,确保对各类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防止次生风险和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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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山县新城区仁爱医院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皮山县

皮山县仁爱医院有限公司

新疆碧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空置楼房(4层)建设医疗楼1栋以及附属配套工程,占地面积4740㎡,总建筑面积3000㎡,设置床位79张。建设内容: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输液室、门诊妇科治疗室、中心药房、医保办、B超室、心电图室、检验科、放射科等科室。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采用密闭设置,喷洒除臭剂;病房和诊疗室中的带菌空气采用紫外光照射的方式消毒后,通过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危废间废气采取定期消毒并喷洒除臭剂,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化粪池+综合调节池+ABR反应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工艺处理,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皮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减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废弃包装物主要为包装纸箱,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与污泥定期委托和田玉洁环保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集中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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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多鲁镇墩库孜来克村等3个村盐碱地治理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洛浦县

洛浦县多鲁镇人民政府

新疆广清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永久占地324.85h㎡,临时占地0.04h㎡,总用地面积324.89h㎡/渠道总长度24.78km;建设内容:排碱渠清淤24.78km,新建沉砂池4座,首部泵房4座,配套机电设备。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禁止巡查人员向渠道内倾倒废水,抛洒杂物,乱丢垃圾;禁止巡查人员非法猎捕当地野生动物,捕食鸟类、兽类;运营期做好渠道保护和清污工作,严禁将施工垃圾和弃土随意堆放在渠道两边。施工结束后应拆除各类临建设施,及时覆土,保持生态良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采用商品混凝土,对原辅材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加盖篷布,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废气和施工扬尘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区设置1座4m³简易防渗沉淀池,生产废水经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生活污水:施工人员大多为附近村民,项目地不设食堂,管理人员租住在租用民房,施工人员如厕利用项目地附近村民旱厕。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布局,制定施工计划,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必要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合理布局、建筑隔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碱渠清出来的淤料及多余弃土方临时堆放在渠道工程区(即渠道管理范围——渠线两侧的2.0m保护带范围),施工结束后就近平整于渠道两侧,不单独设置永久弃渣场。施工期生活垃圾依托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清运至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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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和田县朗如乡奴遂村山洪沟治理工程

和田地区和田县

和田县水管服务站

新疆荣祥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永久占地面积50.25亩,临时占地面积42.75亩,工程全长2.977km;建设内容:治理山洪沟1.977km,新建防洪堤总长2.977km,其中左岸修建防洪堤共1.131km,右岸修建防洪堤共1.846km。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及临时占地范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时间、及时清理现场等措施,工程结束后进行场地平整、迹地恢复。施工期设置在枯水期、避开暴雨洪水季节和冰冻期、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废水和固废排入山洪沟,保护现有生态环境,避免发生水土流失。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分段施工、进出场车辆苫盖。选择符合排放标准的施工设备,加强车辆及机械设备养护,减少尾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不设临时生活区,租用当地居民房屋,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房屋所属村委会统一用吸污车拉运至和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及消声措施,加强高噪防治措施及声设备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当地房屋的现有设施;挖方全部用于挖方回填,无弃方;建筑垃圾拉运至和田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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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朗如乡米提孜村、普吉村山洪沟治理工程

和田地区和田县

和田县水管服务站

新疆荣祥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永久占地面积5.35h㎡,临时占地面积2.73h㎡,工程全长4.246km;建设内容:建设护坡及泄洪渠总长度4.246km,配套建筑物交通桥、跌水共计12座,护坡总长度112m,泄洪渠总长度1996m,配套建筑物共计8座。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及临时占地范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时间、及时清理现场等措施,工程结束后进行场地平整、迹地恢复。施工期设置在枯水期、避开暴雨洪水季节和冰冻期、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废水和固废排入山洪沟。保护现有生态环境,避免发生水土流失。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分段施工、进出场车辆苫盖。选择符合排放标准的施工设备,加强车辆及机械设备养护,减少尾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不设临时生活区,租用当地居民房屋,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房屋所属村委会统一用吸污车拉运至和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及消声措施,加强高噪防治措施及声设备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当地房屋的现有设施;挖方全部用于挖方回填,无弃方;建筑垃圾拉运至和田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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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项目

和田地区洛浦县

洛浦县天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湖南常顺格利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储存、输送采用密闭传送带、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设备输送;需要皮带输送的,尽量降低落差,皮带密闭;石膏粉采用筒仓储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导热油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脱硝+3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煅烧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其他炉窑排放限值;熟料筒仓粉尘经仓顶设动力型除尘器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仓顶排气筒排放;破碎、粉磨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配料、搅拌、切边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新建干燥炉、窑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除尘器收灰、切边产生的废边角料作为原料直接返回生产过程;废除尘布袋、废包装、炉渣、过滤杂质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一般固废间,由厂家定期回收;厂区建设10㎡危废贮存间,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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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民丰县尼雅乡1号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民丰县

民丰县金昆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常顺格利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236000㎡,拟建设一套年开采22×104m³砂石料开采加工生产线;建设内容:采矿区、工业广场、废石堆放场、矿部生活区等,同时配置挖掘机、筛分机、装载机、自卸车等开采加工设备。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宣教工作,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外活动;通过“边开采、边回填”方式及时复垦为沙地;禁止乱捕滥杀,禁止捕食野生动物;控制矿区开采影响范围,不破坏矿区外周边生态;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施工期间要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定期对施工机械和设备进行检修,防止出现漏油等事故,并对施工区域以及影响区进行洒水降尘,减少油污及扬尘等对环境的破坏;在工程施工区设置警示牌和围挡设施,合理安排工程占地位置;矿场服务期满后,应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 (HJ651-2013)进行生态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洒水、车辆采取封闭或覆盖措施;采用全封闭皮带输送机进行物料输送,破碎、筛分粉尘采取喷水抑尘措施,并安装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矿区荒漠植被的灌溉,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 4275—2019)C级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加强管理、合理布局,车辆限速,夜间不施工,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加装减震垫和隔音棉,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石、泥渣用于后期土地复垦;淀池泥渣定期清掏回填;生活垃圾-矿区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装置,由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单位定期对其进行拉运处置;运营期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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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3号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民丰县

民丰县金昆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常顺格利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矿区面积59800㎡,拟建设一套年开采12×104m³砂石料开采加工生产线;建设内容:采矿区、工业广场、废石堆放场、矿部生活区等,同时配置挖掘机、筛分机、装载机、自卸车等开采加工设备。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宣教工作,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外活动;通过“边开采、边回填”方式及时复垦为沙地;禁止乱捕滥杀,禁止捕食野生动物;控制矿区开采影响范围,不破坏矿区外周边生态;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定期对施工机械和设备进行检修,防止出现漏油等事故,并对施工区域以及影响区进行洒水降尘,减少油污及扬尘等对环境的破坏;在工程施工区设置警示牌和围挡设施,合理安排工程占地位置;矿场服务期满后,应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 (HJ651-2013)进行生态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洒水、车辆采取封闭或覆盖措施;采用全封闭皮带输送机进行物料输送,破碎、筛分粉尘采取喷水抑尘措施,并安装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矿区荒漠植被的灌溉,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 4275—2019)C级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加强管理、合理布局,车辆限速,夜间不施工,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加装减震垫和隔音棉,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石、泥渣用于后期土地复垦;淀池泥渣定期清掏回填;生活垃圾-矿区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装置,由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单位定期对其进行拉运处置;运营期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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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洛浦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及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220千伏升压汇集站部分)

和田地区洛浦县

华润新能源(洛浦)有限公司

新疆芯诚博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1座220kV升压站,规划3台240MVA主变,新建1台240MVA三绕组变压器与1台240MVA双绕组变压器。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植被破坏;临时开挖土应该实行分层堆放与分层回填;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要按照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进行作业,不得乱占土地,施工机械、土石及其它建筑材料不得乱停乱放,防止破坏植被,加剧水土流失;施工期应限制施工区域,施工期间要求尽量做到挖填同步,确需临时堆置的场地四周采取土袋防护以及苫盖措施,并对施工区扰动地表采取碾压、洒水等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场地进行平整和恢复植被;施工前应制订详细的植被恢复方案,施工结束后,对电缆直埋征地、场地平整等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表层覆土并恢复原有使用功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设置挡风墙,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施工期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要求。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产性废水需经沉淀后回用;运营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B级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噪声较低的生产设备,并加强维修保养,避免深夜运输,禁止夜间施工等;运营期采取基础减振、低噪设备、加强保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期。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外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经垃圾袋收集后倒入企业外购的垃圾桶内,定期送往洛浦县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洛浦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6889—2008。废磷酸铁锂电池、废变压器油、含油抹布集中收集和废铅酸蓄电池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六)严格落实分区管控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属重点防渗区,地面底部做基础防渗,防渗等级需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设备区、污水处理设备属于一般防渗区,地面底部做基础防渗,防渗等级需要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标准要求;生活管理区路面及办公室属于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措施。

(七)严格落实电磁辐射防护治理措施。在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沿线区域周围沿途人员活动频繁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公众长时间在输电线路下方和变电站周围驻留。采取合理布置、线路避让等有效措施,确保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沿线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暴露限值。

(八)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围。

(九)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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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山县市容整治与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工业园区高压电力廊道迁移项目

和田地区皮山县

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邦康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永久占地 652m 2,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8.20km;建设内容:改造110kV皮玛一线3号至13号,电压等级110千伏,单回路架设,新建线路长度约5.0公里,建设全线杆塔共19基,其中耐张塔7基、直线塔12基。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项目建成后,临时占地的植被采取恢复和重建、平整压实。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合适导线型号,定期巡护,确保线路正常运行,防止电晕噪声超标,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电磁辐射防护治理措施。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对员工进行电磁辐射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电磁辐射防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控制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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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能源站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

洛浦志存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领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为40000㎡,建筑面积为4500㎡,新建能源站1座,包括LNG气化站和锅炉房;建设内容:锅炉建设规模为234t/h,设置13台18t/h蒸汽锅炉,分三期建成,一期安装1台18t/h蒸汽锅炉,二期安装4台18t/h的蒸汽锅炉,三期安装8台18t/h的蒸汽锅炉。三期含气化站工程,LNG储存规模1800m³及配套管网,气化规模20000Nm³/h。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区围挡、围护、洒水抑尘、车辆运输加装篷盖,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锅炉烟气有组织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器与烟气再循环降氮技术处理后,通过12m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气化站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废气,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管道检修及管道泄漏时产生的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碳酸锂项目化粪池处理后,最终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锅炉废水排入降温池沉淀降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最终排放至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房噪声采用低噪设备、隔声罩、厂房隔声、减振基础等措施,气化站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袋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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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瓦1井试采地面工程

和田地区皮山县境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新建杜瓦1采气井场、集输管道0.4km、配套建设土建、通信、供电、自控等。项目建成后天然气产量为10×104m³/d,凝析油产量为60t/d。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面积,严格控制井位外围作业范围、作业带宽度,严格现场管理,尽量少占用土地,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临时性占用。严格控制管道填埋所需土方利用管沟挖方,做到土方平衡。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对野生动植物的破坏,保护荒漠灌丛植被。按要求做好防沙治沙工作。退役期做好井口进行封堵,地面设施拆除,恢复原有自然状况。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物料运输车辆密闭措施,运输车辆采取减速慢行和苫盖措施,机械、车辆定期检修,燃烧合格油品,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井场无组织废气,采取密闭集输工艺,须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退役期采取洒水抑尘的措施。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出水随凝析油运至柯克亚集中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须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要求,回注地层,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后送至叶探1试采点撬装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标准后,泵入清水收集罐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撬装钢板生活污水池暂存,依托柯克亚作业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吊装机、挖掘机、推土机、运输车辆等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采气树采取基础减震,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落地油、废防渗材料收集后,依托泽普采油气管理区已建危险废物暂存点贮存,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退役期废弃管线维持现状,避免因开挖管线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二次破坏,管线内物质应清空干净,并按要求进行吹扫,确保管线内无残留物质,管线两端使用盲板封堵。建筑垃圾收集后送皮山县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皮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围。

(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八)项目建成后3至5年内,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关注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根据后评价结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措施。

(九)项目服役期满后,应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采取安全措施处置报废井地下管线,确保对各类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防止次生风险和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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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县果蔬烘干加工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墨玉县

墨玉县金色田园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环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锅炉房、原料库、成品库、煤棚、磅房、办公生活区等,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改建面积 2235㎡ (其中:钢结构厂房改造,将2座鸽连通成1栋厂房,改造后厂房面积1508㎡);新建1个30m³沉淀池,1台20t/h 燃煤锅炉以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脱水蔬菜洋葱(成粉状)、菠菜(切丁状)、胡萝(切丁状)年加工3万吨以上(脱水胡萝卜5000t/a、脱水菠菜5000t/a、洋葱粉2万t/a)。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燃烧废气采用脱硫塔+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45m排气筒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建设封闭式储煤库,采用喷淋设施进行洒水降尘,建设脱硫石灰筒仓、封闭式灰渣库、厂内地坪道路硬化等无组织颗粒物防治设施,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地埋式封闭式设计,四周定期喷洒除臭 剂,加强车间通风,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清洗废水、胡萝卜烫漂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制备系统废水用于项目区内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生产排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冬储夏灌用于厂区绿化,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滤袋由厂家回收;锅炉软化水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锅炉厂家更换处置;沉淀池泥沙、沙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炉渣、脱硫渣、粉煤灰、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原料和废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机油及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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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勒县一号建筑用砂矿项目

和田地区策勒县

策勒县昆仑矿业有限公司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矿区永久占地733300㎡、临时占地31200㎡,矿山采矿权范围内累计资源量为214.64万m³,年开采量100万m³;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性质为新建。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宣教工作,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外活动;通过“边开采、边回填”方式及时复垦为沙地;禁止乱捕滥杀,禁止捕食野生动物;控制矿区开采影响范围,不破坏矿区外周边生态;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施工期间要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定期对施工机械和设备进行检修,防止出现漏油等事故,并对施工区域以及影响区进行洒水降尘,减少油污及扬尘等对环境的破坏;在工程施工区设置警示牌和围挡设施,合理安排工程占地位置;矿场服务期满后,应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 (HJ651-2013)进行生态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围挡,配备洒水降尘设备,施工场地及场内道路定时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用帆布覆盖;运营期露天采场工作面、挖掘和装卸过程中采用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运输道路洒水抑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18㎡的污水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用于矿区绿化肥料。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等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对挖掘设备、车辆及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和保养,禁止运输车辆鸣笛,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石料、砂等集中收集,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废钢筋、包装袋等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开采产生的表土,洗砂产生的废土及生产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全部用于开采区回填,并及时对回填区域进行生态恢复措施;产生的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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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和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洛浦县

洛浦县和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15341.36㎡,项目总占地面积13333.4㎡,项目区主要由生产区、办公区、原料堆存区、成品堆场及养护区等组成;建设内容:生产区500㎡,办公生活区100㎡,值班室50㎡,生产厂房1260㎡,建设有水泥砖生产线一条,年产水泥砖2万㎡。项目性质为新建。

(一)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和噪声污染,妥善处置施工废水和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厂区固废清理和绿化、硬化工作。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筒仓粉尘滤筒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除,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中相关标准;搅拌粉尘通过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排出,堆场装卸粉尘通过喷淋系统降尘,道路扬尘通过洒水降尘,以上工段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中相关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排入下水管网,最终排入洛浦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吸声等措施,保护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确保其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料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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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县阿克塔斯锂矿库房、生活区、堆矿场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和田县

新疆东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常顺格利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22987㎡,总建筑面积约为7440.51㎡,新建总储存量为25t的库房区,占地面积为3279m³,建筑面积为147.23㎡;堆矿场占地面积为5689㎡;办公区的占地面积为14049㎡,总建筑面积为7293.28㎡。项目性质为新建。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输扬尘通过限制车速、地面硬化等措施,降低运输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堆料场设置洒水的降尘设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³的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含油废水经油水′离器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池进行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中B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车辆限速及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设备噪声、消防水泵采用基础减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统一收集至垃圾暂存库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制定地方;餐厨垃圾和油水分离器收集的餐厨油及时清理,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叶城县心达餐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工业炸药和工业雷管采用编织袋进行包装,其产生的爆炸物品的包装物由引爆公司(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进行处理,本项目不设危险废物暂存间。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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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中广核洛浦110千伏升压汇集站项目及配套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和田地区洛浦县

中广核新能源洛浦有限公司

昆玉市宏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永久占地20413㎡,临时占地79400㎡,总占地99813㎡,线路长度40.5km;中广核洛浦110kV升压汇集站规划为2台125MVA主变压器,110kV电气主接线本期建成单母线接线,规划出线2回;35kV电气主接线建成单母线接线,规划10回出线,新建中广核洛浦110kV升压汇集站至华润220kV变电站架空输电线路,线路长度约40.5km,2回路架设。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前,对塔基开挖区域进行表土剥离;牵张场内设备、材料堆放底部铺垫彩条布,施工场地使用彩条旗限界;施工期,加强施工监理,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禁止施工人员越线施工;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范围外随意活动和行驶;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进行表土回覆、土地整治或土地平整,升压汇集站工程完工后对作业面进行平整,砾石覆盖。应按设计要求立即对施工场地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并进行平整夯实;对作业区等施工扰动区地表进行平整,必要时进行喷水增湿,以便自然植被的生长恢复;巡检通行依托周边已有道路作为输电线路巡检道路,对于无法通行路段可采用人工巡线或无人机巡线;对植被发育欠佳且具备人工恢复条件的塔位段,在运行期可播撒草籽恢复植被;线路全线安装防鸟刺。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对裸露地面进行压实覆盖,控制道路扬尘。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生活区设置移动卫生厕所及防渗收集池,营地食堂及洗漱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后排入防渗污水收集池;粪便污水排入卫生厕所;生活污水及粪便污水定期拉运至就近污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A级标准。非灌溉期储存于现有防渗废水池中。定期委托管道疏通公司清运至洛浦县污水处理厂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18)2类限值;运营期选低噪声主变,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升压汇集站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18)2类功能区噪声限值;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包装袋和废旧材料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外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袋收集后倒入企业外购的垃圾桶内,定期送往洛浦县垃圾填埋场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6889—2008。废磷酸铁锂电池、废变压器油、含油抹布集中收集和废铅酸蓄电池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六)严格落实分区管控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地面底部做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生活管理区路面及办公室等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措施。

(七)严格落实电磁辐射防护治理措施。在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沿线区域周围沿途人员活动频繁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公众长时间在输电线路下方和变电站周围驻留。采取合理布置、线路避让等有效措施,确保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沿线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暴露限值。

(八)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围。

(九)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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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中广核洛浦220千伏升压汇集站配套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和田地区洛浦县

中广核新能源洛浦有限公司

昆玉市宏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广核洛浦220kV升压汇集站至750千伏和田变电站架空输电线路,线路长度约30km,电压等级为220kV,单回路架设。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前,对塔基开挖区域进行表土剥离;牵张场内设备、材料堆放底部铺垫彩条布,施工场地使用彩条旗限界;施工期,加强施工监理,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禁止施工人员越线施工;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范围外随意活动和行驶;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进行表土回覆、土地整治或土地平整,升压汇集站工程完工后对作业面进行平整,砾石覆盖。应按设计要求立即对施工场地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并进行平整夯实;对作业区等施工扰动区地表进行平整,必要时进行喷水增湿,以便自然植被的生长恢复;巡检通行依托周边已有道路作为输电线路巡检道路,对于无法通行路段可采用人工巡线或无人机巡线;对植被发育欠佳且具备人工恢复条件的塔位段,在运行期可播撒草籽恢复植被;线路全线安装防鸟刺。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对裸露地面进行压实覆盖,控制道路扬尘。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排入移动卫生厕所;运营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A级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噪声较低的生产设备,并加强维修保养,避免深夜运输,禁止夜间施工等;运营期采取基础减振、低噪设备、加强保养。运营期选低噪声主变,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升压汇集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18)2类功能区噪声限值。加强对线路沿线声环境监测,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包装袋和废旧材料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塔基施工多余土方全部用于塔基护坡,严禁随意倾倒;不能综合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并集中存放,统一由汽车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处置,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6889—2008。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危废贮存库中,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六)严格落实电磁辐射防护治理措施。升压汇集站按功能分区布置;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对员工进行电磁辐射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等,升压汇集站、线路运行时产生的电磁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六)严格落实分区管控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地面底部做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生活管理区路面及办公室等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措施。

(七)严格落实电磁辐射防护治理措施。在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沿线区域周围沿途人员活动频繁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公众长时间在输电线路下方和变电站周围驻留。采取合理布置、线路避让等有效措施,确保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沿线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暴露限值。

(八)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围。

(九)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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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油田分公司中103#(勘探井)钻井工程

和田地区民丰县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新疆威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临时占地36338㎡,主体工程(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钻后工程等)、辅助公用工程(供电、供水等)、环保工程(放喷池、钻井废弃物不落地处理系统等)、办公及生活设施等组成。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占地及补偿应按照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进行;施工时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碾压项目区内其它植被,不得捕猎;施工井场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临时占地生态采取草方格防风固沙措施;严禁在非施工区域乱开道路;严禁乱丢乱弃。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期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采取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使用合格油品,运输车辆减速慢行,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钻井用柴油发电机烟气,参照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以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须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要求;井场无组织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生化+过滤”撬装式装置处理后水质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的C级标准,出水用于井场及通井路降尘;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井队固控系统进行分离处理,分离后的液相优先重复利用;水基泥浆分离出的溢流水、酸化压裂废液及采出液分离液等,采取“预处理+破胶沉降混凝+过滤”工艺对钻井作业废液进行处理,即主要通过物理分离作用,将废水中的油类物质、悬浮物等去除,使处置后的废水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的生产回注水质指标要求,用于顺北区块油田油层回注用水。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泥浆泵等做好基础减振措施,加衬弹性垫料并安装消声装置,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严格落实分区管控措施。钻井液循环系统、泥浆罐区、柴油罐区、原油储罐区、危废暂存间、危险化学品间、放喷池等重点防渗区铺设防渗材料,防渗层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泥浆泵房、泥浆罐区、岩屑池等一般防渗区铺设防渗材料,等效防渗层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黏土层。以上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分离后的固相排入防渗岩屑池,须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固废场封场覆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就近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机械设备废油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七)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围。

(八)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九)项目服役期满后,应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采取安全措施处置报废井地下管线,确保对各类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防止次生风险和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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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油田分公司YB1-7CH井(侧钻)钻井工程

和田地区墨玉县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临时占地面积为20700m²,主体工程(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钻后工程等)、辅助公用工程(供电、供水等)、环保工程(放喷池、钻井废弃物不落地处理系统等)、办公及生活设施等组成。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占地及补偿应按照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进行;施工时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碾压项目区内其它植被,不得捕猎;施工井场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临时占地生态采取草方格防风固沙措施;严禁在非施工区域乱开道路;严禁乱丢乱弃。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期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采取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使用合格油品,运输车辆减速慢行,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钻井用柴油发电机烟气,参照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以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须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要求;井场无组织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生化+过滤”撬装式装置处理后水质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的C级标准,达标处理后中水主要用于荒漠植被灌溉;水基泥浆分离出的溢流水、酸化压裂废液及采出液分离液等,采取“预处理+破胶沉降混凝+过滤”工艺对钻井作业废液进行处理,即主要通过物理分离作用,将废水中的油类物质、悬浮物等去除,使处置后的废水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的生产回注水质指标要求,用于顺北区块油田油层回注用水。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泥浆泵等做好基础减振措施,加衬弹性垫料并安装消声装置,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严格落实分区管控措施。钻井液循环系统、泥浆罐区、柴油罐区、原油储罐区、危废暂存间、危险化学品间、放喷池等重点防渗区,铺设防渗材料,防渗层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泥浆泵房、泥浆罐区、岩屑池等一般防渗区铺设防渗材料,等效防渗层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黏土层。以上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分离后的固相排入防渗岩屑池,须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固废场封场覆土。酸化压裂液酸碱中和后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顺北油气田环保工作站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就近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机械设备废油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七)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围。

(八)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九)项目服役期满后,应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采取安全措施处置报废井地下管线,确保对各类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防止次生风险和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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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田县阿羌河一棵树渠首下游左岸防洪工程

和田地区于田县

于田县水务服务中心

新疆碧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防洪堤全长2.51km,永久占地面积52400㎡,临时占地面积19000m。于田县阿羌河一棵树渠首下游左岸防洪工程新建防洪堤两段,防护区等级Ⅳ,堤防级别为5级。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禁止巡查人员向渠道内倾倒废水,抛洒杂物,乱丢垃圾;禁止巡查人员非法猎捕当地野生动物,捕食鸟类、兽类;运营期做好渠道保护和清污工作,严禁将施工垃圾和弃土随意堆放在渠道两边。施工结束后应拆除各类临建设施,及时覆土,保持生态良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采用商品混凝土,对原辅材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加盖篷布,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废气和施工扬尘等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和环境;施工人员办公及住宿租用民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进行统一定点收集,每天由附近环保工人清运处理;对施工过程中产生弃土弃渣,优先回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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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墨玉县2024年粮食产能提升工程玉北东片区田间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墨玉县

墨玉县农业农村局(墨玉县畜牧兽医局)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永久占地251833㎡,临时占地5000㎡,平整土地面积为3.35万亩,分为3个地块,新建40个节水灌溉系统,包含新建40个田间灌溉首部,新建场内输水管道28.77km,新建田间道路总长121.91km,其中田间道长度54.80km,生产路长度67.11km,新增林带面积0.49万亩,配套电力线路34.87km,变压器40台。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林床进行土地整治措施,从而提高土壤肥料,有效提高植物成活率;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在有植被的地段采取人工开挖,局部降低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生产设施将予以拆除、土地平整、场地清理等措施,以利于天然状态下植被的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运输道路、施工现场定时洒水;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运营期农耕车辆尾气及扬尘无组织逸散,为间歇排放,建议车辆减速慢行,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排放进入沉淀池,静置沉淀到下一台班末,沉淀时间在6h以上,处理后的废水自流入蓄水池,循环利用于混凝土拌和,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属于无有毒有害物质,可用于洒水降尘;项目区租用周边村落房屋用作生产办公,生活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墨玉县污水处理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尽量缩短施工期,禁止夜间施工;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其他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立固定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墨玉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墨玉县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农药、化肥及种子包装物、废地膜、滴灌带及秸秆。废化肥、种子包装统一收集,由农户自行利用;废农药包统一收集,定期送至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废地膜、滴灌带由农户自行收集,统一清运至废旧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加工利用;废秸秆禁止焚烧,可以统一收集,可以用作牲畜饲草料或经有机肥厂回收后用作生物有机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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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墨玉县2024年粮食产能提升工程玉北西片区田间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墨玉县

墨玉县农业农村局(墨玉县畜牧兽医局)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永久占地:11732000㎡,临时占地:1000㎡新建田块整治面积17598亩,滴灌工程共计实施面积 17205 亩,田间道路工程共计规划建设田间道路50条,总长46.128km,农田输配电工程共计架设高压输电线路 16.10km,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种植防护林带共计 2281.35亩。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林床进行土地整治措施,从而提高土壤肥料,有效提高植物成活率;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在有植被的地段采取人工开挖,局部降低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生产设施将予以拆除、土地平整、场地清理等措施,以利于天然状态下植被的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运输道路、施工现场定时洒水;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运营期农耕车辆尾气及扬尘无组织逸散,为间歇排放,建议车辆减速慢行,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排放进入沉淀池,静置沉淀到下一台班末,沉淀时间在6h以上,处理后的废水自流入蓄水池,循环利用于混凝土拌和,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属于无有毒有害物质,可用于洒水降尘;项目区租用周边村落房屋用作生产办公,生活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墨玉县污水处理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尽量缩短施工期,禁止夜间施工;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其他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立固定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墨玉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墨玉县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农药、化肥及种子包装物、废地膜、滴灌带及秸秆。废化肥、种子包装统一收集,由农户自行利用;废农药包统一收集,定期送至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废地膜、滴灌带由农户自行收集,统一清运至废旧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加工利用;废秸秆禁止焚烧,可以统一收集,可以用作牲畜饲草料或经有机肥厂回收后用作生物有机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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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乡防渗渠 2024 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和田地区于田县

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乡人民政府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临时占地:500㎡,长度为2.789km,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临时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禁止巡查人员向渠道内倾倒废水,抛洒杂物,乱丢垃圾;禁止巡查人员非法猎捕当地野生动物,捕食鸟类、兽类;严禁将施工垃圾和弃土随意堆放在渠道两边。施工结束后应拆除各类临建设施,及时覆土,保持生态良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采用商品混凝土,对原辅材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加盖篷布,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废气和施工扬尘等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项目租用周边村落房屋用作生产办公,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纳污车拉运至于田县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采取加强管理、优化施工方案、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午间、夜间施工等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于田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渠道开挖料作为回填料利用;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政府指定地点统一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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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喀拉喀什河和田县阿瓦提乡胡杨村段防洪工程

和田地区和田县

和田县水管服务站

新疆荣祥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防洪堤长2.59km,上宽8m。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禁止巡查人员向渠道内倾倒废水,抛洒杂物,乱丢垃圾;禁止巡查人员非法猎捕当地野生动物,捕食鸟类、兽类;严禁将施工垃圾和弃土随意堆放在渠道两边。施工结束后应拆除各类临建设施,及时覆土,保持生态良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采用商品混凝土,对原辅材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加盖篷布,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废气和施工扬尘等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项目租用周边村落房屋用作生产办公,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纳污车拉运至于田县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采取加强管理、优化施工方案、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午间、夜间施工等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和田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渠道开挖料作为回填料利用;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政府指定地点统一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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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于田县兰干乡二片区土地开发(2024年于田县粮食产能提升项目)

和田地区于田县

于田雍元一品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永久占地1141671m²,输水总干管10.898km,滴灌系统地埋管网2.479km,首部引水渠0.16km。耕地整治工程:土地平整 95.6454ha,挖填方总量13.9372万m³。农田水利工程:新建沉淀池1座,配套输水总干管 10.898km。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路4条总长3.413km,路面宽度为8m,路面铺设30cm厚天然砂砾石;新建生产路共2条,总长为1.908km。农田防护工程:防护林树种选用新疆杨,株行距1.5×2.0m,项目区共需要种植新疆杨 4.995万株,种植面积14.014ha。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林床进行土地整治措施,从而提高土壤肥料,有效提高植物成活率;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在有植被的地段采取人工开挖,局部降低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生产设施将予以拆除、土地平整、场地清理等措施,以利于天然状态下植被的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运输道路、施工现场定时洒水;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严格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运营期农耕车辆尾气及扬尘无组织逸散,为间歇排放,建议车辆减速慢行,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项目租用当地居民生活设施,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纳污车拉运至于田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于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于田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农药、化肥及种子包装物、废地膜、滴灌带及秸秆。废化肥、种子包装统一收集,由农户自行利用;废农药包统一收集,定期送至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废地膜、滴灌带由农户自行收集,统一清运至废旧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加工利用;废秸秆禁止焚烧,可以统一收集,可以用作牲畜饲草料或经有机肥厂回收后用作生物有机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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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洛浦县拜什托格拉克乡一片区土地开发项目(2024年洛浦县粮食产能

提升工程)

和田地区洛浦县

新疆京洛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中环合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永久总占地面积662.44h㎡,占地类型为未利用地,临时占地106.98h㎡,新建田间地埋管网27.55km,过滤器房1座,闸阀井24 座,排水井21 座,田间道路 32条总长25.91km,新植防护林 58 条总长47.77km。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优化布局,控制施工范围;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合理安排土石方开挖的时期,避开大雨天气,开挖土方及时回填;优化建材等运输线路和时间;禁止将施工废水、弃渣排入河道;采用分段施工、分段防护方式,加强管理。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需将地表建筑物及硬化地面全部拆除恢复,清理拆除产生的废弃物,清除施工遗留不利于植物生长的的杂物,及时清运,集中堆放,并作好防护工作,对表层土翻松,播撒草种,进行迹地恢复及复耕,沉淀池、化粪池:迹地清理后,土壤翻松,对周边区域设计恢复绿化。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修建临时施工围挡和抑尘喷雾;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洒水降尘;临时堆场、裸露地表采取防尘覆盖、喷雾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区及临时堆场的主要出入口硬化、设置洗车平台;合理布置、优化选型、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合理操作,严格控制运输时段和运输路线,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洛浦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箱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分类,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56

和田地区洛浦县拜什托格拉克乡二片区土地开发项目(2024年洛浦县粮食产能

提升工程)

和田地区洛浦县

新疆京洛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中环合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永久占地总面积210.04h㎡,占地类型为未利用地,临时占地34.37h㎡,占地项目土地总面积为210.04h㎡,新建田间地埋管网38.27km,闸阀井60座、排水井60座,田间道路 11条总长4.39km,新植防护林45条总长17.569km。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优化布局,控制施工范围;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合理安排土石方开挖的时期,避开大雨天气,开挖土方及时回填;优化建材等运输线路和时间;禁止将施工废水、弃渣排入河道;采用分段施工、分段防护方式,加强管理。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需将地表建筑物及硬化地面全部拆除恢复,清理拆除产生的废弃物,清除施工遗留不利于植物生长的的杂物,及时清运,集中堆放,并作好防护工作,对表层土翻松,播撒草种,进行迹地恢复及复耕,沉淀池、化粪池迹地清理后,土壤翻松,对周边区域恢复绿化。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修建临时施工围挡和抑尘喷雾;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洒水降尘;临时堆场、裸露地表采取防尘覆盖、喷雾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区及临时堆场的主要出入口硬化、设置洗车平台;合理布置、优化选型、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合理操作,严格控制运输时段和运输路线,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洛浦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箱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分类,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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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田地区洛浦县拜什托格拉克乡三片区土地开发项目(2024年洛浦县粮食产能

提升工程)

和田地区洛浦县

新疆京洛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中环合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永久占地总面积50.2h㎡,均为,占地类型为未利用地,临时占地9.31h㎡,新建田间地埋管网10.343km,闸阀井18座、排水井18座,规划田间道路2条总长0.999km,新植防护林11条总长4257m。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优化布局,控制施工范围;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合理安排土石方开挖的时期,避开大雨天气,开挖土方及时回填;优化建材等运输线路和时间;禁止将施工废水、弃渣排入河道;采用分段施工、分段防护方式,加强管理。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需将地表建筑物及硬化地面全部拆除恢复,清理拆除产生的废弃物,清除施工遗留不利于植物生长的的杂物,及时清运,集中堆放,并作好防护工作,对表层土翻松,播撒草种,进行迹地恢复及复耕,沉淀池、化粪池迹地清理后,土壤翻松,对周边区域恢复绿化。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修建临时施工围挡和抑尘喷雾;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洒水降尘;临时堆场、裸露地表采取防尘覆盖、喷雾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区及临时堆场的主要出入口硬化、设置洗车平台;合理布置、优化选型、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合理操作,严格控制运输时段和运输路线,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洛浦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箱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分类,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58

关于和田地区洛浦县拜什托格拉克乡四片区土地开发项目(2024年洛浦县粮食产能

提升工程)

和田地区洛浦县

新疆京洛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中环合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土地总面积为82.62h㎡,新建田间地埋管网16.7km,闸阀井31座、排水井24座,规划田间道路3条总长1.47km,新植防护林16条总长6761m。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优化布局,控制施工范围;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合理安排土石方开挖的时期,避开大雨天气,开挖土方及时回填;优化建材等运输线路和时间;禁止将施工废水、弃渣排入河道;采用分段施工、分段防护方式,加强管理。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需将地表建筑物及硬化地面全部拆除恢复,清理拆除产生的废弃物,清除施工遗留不利于植物生长的的杂物,及时清运,集中堆放,并作好防护工作,对表层土翻松,播撒草种,进行迹地恢复及复耕,沉淀池、化粪池迹地清理后,土壤翻松,对周边区域恢复绿化。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修建临时施工围挡和抑尘喷雾;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洒水降尘;临时堆场、裸露地表采取防尘覆盖、喷雾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区及临时堆场的主要出入口硬化、设置洗车平台;合理布置、优化选型、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合理操作,严格控制运输时段和运输路线,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洛浦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箱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分类,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59

关于和田地区洛浦县拜什托格拉克乡五片区土地开发项目(2024年洛浦县粮食产能

提升工程)

和田地区洛浦县

新疆京洛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中环合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土地总面积为46.03h㎡,新建田间地埋管网7.01km,闸阀井15座、排水井14座,规划田间道路5条总长2.16km,新植防护林15条总长5.52km。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优化布局,控制施工范围;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合理安排土石方开挖的时期,避开大雨天气,开挖土方及时回填;优化建材等运输线路和时间;禁止将施工废水、弃渣排入河道;采用分段施工、分段防护方式,加强管理。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需将地表建筑物及硬化地面全部拆除恢复,清理拆除产生的废弃物,清除施工遗留不利于植物生长的的杂物,及时清运,集中堆放,并作好防护工作,对表层土翻松,播撒草种,进行迹地恢复及复耕,沉淀池、化粪池迹地清理后,土壤翻松,对周边区域恢复绿化。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修建临时施工围挡和抑尘喷雾;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洒水降尘;临时堆场、裸露地表采取防尘覆盖、喷雾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区及临时堆场的主要出入口硬化、设置洗车平台;合理布置、优化选型、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合理操作,严格控制运输时段和运输路线,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洛浦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箱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分类,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60

关于和田地区洛浦县拜什托格拉克乡六片区土地开发(2024年洛浦县粮食产能提升

工程)

和田地区洛浦县

新疆京洛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中环合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总建设面积为35203㎡,新建田间地埋管网1.61km,闸阀井4座、排水井3座,新植防护林2条,总长0.36km。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优化布局,控制施工范围;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合理安排土石方开挖的时期,避开大雨天气,开挖土方及时回填;优化建材等运输线路和时间;禁止将施工废水、弃渣排入河道;采用分段施工、分段防护方式,加强管理。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需将地表建筑物及硬化地面全部拆除恢复,清理拆除产生的废弃物,清除施工遗留不利于植物生长的的杂物,及时清运,集中堆放,并作好防护工作,对表层土翻松,播撒草种,进行迹地恢复及复耕,沉淀池、化粪池迹地清理后,土壤翻松,对周边区域恢复绿化。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修建临时施工围挡和抑尘喷雾;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洒水降尘;临时堆场、裸露地表采取防尘覆盖、喷雾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区及临时堆场的主要出入口硬化、设置洗车平台;合理布置、优化选型、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合理操作,严格控制运输时段和运输路线,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洛浦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箱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分类,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无弃土产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分类,能回收利用的送往回收站,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中收集箱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61

关于和田地区洛浦县拜什托格拉克乡七片区土地开发(2024年洛浦县粮食产能提升

工程)

和田地区洛浦县

新疆京洛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中环合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总建设面积为189100㎡,新建田间地埋管网5052m,闸阀井12座、排水井14座,规划田间道路1条,总长192.29m,新植防护林8条,总长2592.04km。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优化布局,控制施工范围;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合理安排土石方开挖的时期,避开大雨天气,开挖土方及时回填;优化建材等运输线路和时间;禁止将施工废水、弃渣排入河道;采用分段施工、分段防护方式,加强管理。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需将地表建筑物及硬化地面全部拆除恢复,清理拆除产生的废弃物,清除施工遗留不利于植物生长的的杂物,及时清运,集中堆放,并作好防护工作,对表层土翻松,播撒草种,进行迹地恢复及复耕,沉淀池、化粪池迹地清理后,土壤翻松,对周边区域恢复绿化。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修建临时施工围挡和抑尘喷雾;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洒水降尘;临时堆场、裸露地表采取防尘覆盖、喷雾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区及临时堆场的主要出入口硬化、设置洗车平台;合理布置、优化选型、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合理操作,严格控制运输时段和运输路线,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洛浦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箱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分类,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62

关于和田地区洛浦县拜什托格拉克乡八片区土地开发(2024年洛浦县粮食产能提升

工程)

和田地区洛浦县

新疆京洛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中环合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总建设面积为92700㎡,新建田间地埋管网3265m,闸阀井7座、排水井7座,新植防护林4条,总长1310.26km。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优化布局,控制施工范围;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合理安排土石方开挖的时期,避开大雨天气,开挖土方及时回填;优化建材等运输线路和时间;禁止将施工废水、弃渣排入河道;采用分段施工、分段防护方式,加强管理。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需将地表建筑物及硬化地面全部拆除恢复,清理拆除产生的废弃物,清除施工遗留不利于植物生长的的杂物,及时清运,集中堆放,并作好防护工作,对表层土翻松,播撒草种,进行迹地恢复及复耕,沉淀池、化粪池迹地清理后,土壤翻松,对周边区域恢复绿化。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修建临时施工围挡和抑尘喷雾;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洒水降尘;临时堆场、裸露地表采取防尘覆盖、喷雾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区及临时堆场的主要出入口硬化、设置洗车平台;合理布置、优化选型、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合理操作,严格控制运输时段和运输路线,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洛浦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箱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分类,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63

关于和田地区洛浦县拜什托格拉克乡九片区土地开发(2024年洛浦县粮食产能提升

工程)

和田地区洛浦县

新疆京洛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中环合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总建设面积为89500㎡,新建田间地埋管网1993m,闸阀井7座、排水井6座,新植防护林3条,总长1102.48m。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优化布局,控制施工范围;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合理安排土石方开挖的时期,避开大雨天气,开挖土方及时回填;优化建材等运输线路和时间;禁止将施工废水、弃渣排入河道;采用分段施工、分段防护方式,加强管理。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需将地表建筑物及硬化地面全部拆除恢复,清理拆除产生的废弃物,清除施工遗留不利于植物生长的的杂物,及时清运,集中堆放,并作好防护工作,对表层土翻松,播撒草种,进行迹地恢复及复耕,沉淀池、化粪池迹地清理后,土壤翻松,对周边区域恢复绿化。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修建临时施工围挡和抑尘喷雾;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洒水降尘;临时堆场、裸露地表采取防尘覆盖、喷雾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区及临时堆场的主要出入口硬化、设置洗车平台;合理布置、优化选型、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合理操作,严格控制运输时段和运输路线,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洛浦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箱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分类,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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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田地区洛浦县拜什托格拉克乡十片区土地开发(2024年洛浦县粮食产能提升

工程)

和田地区洛浦县

新疆京洛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中环合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总建设面积为126200㎡,新建田间地埋管网2300m,闸阀井12座、排水井10座,新植防护林1条,总长1426.41m。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优化布局,控制施工范围;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合理安排土石方开挖的时期,避开大雨天气,开挖土方及时回填;优化建材等运输线路和时间;禁止将施工废水、弃渣排入河道;采用分段施工、分段防护方式,加强管理。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需将地表建筑物及硬化地面全部拆除恢复,清理拆除产生的废弃物,清除施工遗留不利于植物生长的的杂物,及时清运,集中堆放,并作好防护工作,对表层土翻松,播撒草种,进行迹地恢复及复耕,沉淀池、化粪池迹地清理后,土壤翻松,对周边区域恢复绿化。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修建临时施工围挡和抑尘喷雾;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洒水降尘;临时堆场、裸露地表采取防尘覆盖、喷雾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区及临时堆场的主要出入口硬化、设置洗车平台;合理布置、优化选型、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合理操作,严格控制运输时段和运输路线,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严禁将废水倒入周边区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生活废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洛浦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平面布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箱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分类,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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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田县新型职业技能培训校企共建项目

和田地区于田县

于田县教育局

新疆晟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 1 座 306.25㎡燃气锅炉房,热源设备(2 台 5.6MW 常压燃气供暖锅炉,1 台 1.4MW 常压燃气热水锅炉)及其配套辅机建设、配套庭院管网、室内立管及分集水器改造。

(一)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和噪声污染,妥善处置施工废水和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厂区固废清理和绿化、硬化工作。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2个15m搞得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浓水,排入市政管网,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标准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风机、水泵噪声通过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

(五)严格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厂家进行更换、回收,不在厂区暂存。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处理处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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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山县食用菌产业园区供水配套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皮山县

皮山县农业农村局

长沙铭晏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新建渠道1条,总长度为338m;渠系建筑物2座(其中节制单向分水闸1座及渡槽1座);新建沉砂池1座、清水池1 座、新建50㎡泵房1座。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禁止巡查人员向渠道内倾倒废水,抛洒杂物,乱丢垃圾;禁止巡查人员非法猎捕当地野生动物,捕食鸟类、兽类;运营期做好渠道保护和清污工作,严禁将施工垃圾和弃土随意堆放在渠道两边。施工结束后应拆除各类临建设施,及时覆土,保持生态良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采用商品混凝土,对原辅材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加盖篷布,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废气和施工扬尘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的旱厕,经旱厕预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现场设置的简易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并定期对沉淀物进行清掏。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采取加强管理、优化施工方案、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午间、夜间施工等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产生废料,钢材边角料、木材分类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处理,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弃渣堆放场。对生活垃圾应加强管理,用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沉砂池产生的淤泥、砂石,由建设单位定期招标选取有工程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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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洛浦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及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220千伏配套送出部分)

和田地区洛浦县

华润新能源(洛浦)有限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永久占地20600㎡、临时占地285800㎡、总占地306400㎡,线路长度74.5km,共立杆塔206基;新建洛浦升压汇集站~和田 750kV 变电站 220kV 线路工程,单回路架设(和田 750kV 变电站站外终端塔采用 1 基同塔双回路),线路路径全长 74.5km,配套建设光纤通信工程,和田750kV 变电站220kV出线侧扩建一个220kV出线间隔。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宣传教育,设置环保宣传牌;施工单位制订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作业区四周设置彩带控制作业范围;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天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等;占地范围内清理平整,恢复地貌。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运输采用带篷布的汽车运输,防止运输过程中物料散落造成扬尘;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道路及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抑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施工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房屋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排放,需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限制夜间施工,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运营期变电站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线路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线路跨越公路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多余土方全部用于塔基基础垫层、塔基护坡;在土方开挖施工时,按照原土层顺序回填及覆盖,开挖回填,尽量不破坏表层土壤物理性质,施工期一般固体废物,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六)严格落实电磁辐射防护治理措施。运营期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对员工进行电磁环境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线路运行时产生的电磁,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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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皮山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及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220千伏配套送出部分)

和田地区皮山县

华润新能源(皮山)有限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永久占地2300㎡、临时占地27100㎡、总占地29400㎡,线路长度8km,新建皮山升压汇集站~皮山220kV变电站220kV 线路工程,单回路架设(皮山 220kV 站站外终端塔采用1基同塔双回线路),线路路径全长8km,配套建设光纤通信工程,皮山220kV变电站扩建一个220kV出线间隔,扩建皮山220kV变电站220kV出线侧一个220kV出线间隔。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宣传教育,设置环保宣传牌;施工单位制订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作业区四周设置彩带控制作业范围;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天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等;占地范围内清理平整,恢复地貌。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运输采用带篷布的汽车运输,防止运输过程中物料散落造成扬尘;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道路及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抑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施工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房屋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排放,需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限制夜间施工,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运营期变电站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线路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线路跨越公路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多余土方全部用于塔基基础垫层、塔基护坡;在土方开挖施工时,按照原土层顺序回填及覆盖,开挖回填,尽量不破坏表层土壤物理性质,施工期一般固体废物,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六)严格落实电磁辐射防护治理措施。运营期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对员工进行电磁环境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线路运行时产生的电磁,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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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山县垴阿巴提塔吉克民族乡2024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和田地区皮山县

皮山县水利服务总站

长沙铭晏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0.38h㎡、长度2.349km,防渗渠道改建总长度为2.349km,其中康阿孜村1号渠道涉及改建渠道长度为 0.184km,设计引水流量为0.20m³/s,渠道采用混凝土预制矩形槽结构;康阿孜村2号渠道涉及改建渠道长度为 0.573km,设计引水流量为0.20m³/s,渠道采用混凝土预制矩形槽结构;阿孜村3 渠道涉及改建渠道长度为1.592 km,设计引水流量为0.20m³/s,渠道采用混凝土预制矩形槽结构。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禁止巡查人员向渠道内倾倒废水,抛洒杂物,乱丢垃圾;禁止巡查人员非法猎捕当地野生动物,捕食鸟类、兽类;运营期做好渠道保护和清污工作,严禁将施工垃圾和弃土随意堆放在渠道两边。施工结束后应拆除各类临建设施,及时覆土,保持生态良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禁车辆超载,避免施工及建渣洒漏,运输时进行遮盖;施工现场及附近道路定期洒水;加强土石方表面实及定期喷水,大风天气应进行遮盖;施工围栏;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应 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石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原料堆场采用密目网遮盖,施工扬尘须满足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已建旱厕;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采取加强管理、优化施工方案、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午间、夜间施工等措施,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或垃圾池,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产生的建筑废料主要为施工废料,钢材边角料、木材下脚料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处理,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 废砖等)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到建筑垃圾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开挖土方临时堆土场堆放,表土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表土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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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县2024年粮食产能提升项目场外水利工程(东风二干渠二期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和田县

和田县水管服务站

北屯市绿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渠道13km,渠道永久占地面积363513.35㎡(545.27亩),临时占地面积175670㎡(263.5亩),渠道防渗长度13.0km,渠系配套建筑物10座,其中节制左右分水闸5座、节制左分水闸1座、节制右分水1座、左分水闸1座、排水涵1座、交通桥1座。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对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土方作业应避开大风天气,开挖土方应就近集中堆放,堆放期间可采取洒水、防尘网遮盖等措施;充分利用区域已建道路,运输车辆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辟道路;约束施工人员的行为,严禁破坏周边植被,严禁惊扰、猎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应拆除各类临建设施,及时覆土,保持生态良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布置区物料(砂、石、挖方等)集中堆放,进行防尘网覆盖,挖方及时回填;施工区段采用围栏遮挡;施工区及施工道路定期洒水降尘;物料或土方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临时堆土场、料场使用防尘网覆盖,施工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生活污水经玻璃钢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拉运和田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及消声措施,加强高噪防治措施声设备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弃土主要堆积在渠道堤顶左、右侧外坡脚,主要用于工程填方及两侧渠堤外侧平整;建筑垃圾尽量回用,没有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清运至由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地方进行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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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田县人民医院新建DSA机房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于田县

于田县人民医院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在医院木尕拉镇院区门急诊楼负一层新建1间DSA机房并配套控制室、设备间、污物间,拟新购1台DSA设备,DSA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流10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建成后的DSA机房面积46.4㎡。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DSA机房设动力通风装置,采用排风扇强制通风,接入医技楼现有的排风系统通过排气筒排放至楼顶,产生的臭氧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表1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中的2级限值;产生的氮氧化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2级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DSA运行期间,产生生活污水主要由DSA手术室的清洁以及医患人员产生,医疗废水主要由清洗手术器械产生,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DSA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危废代码HW01),暂存于医疗垃圾暂存库,并设置警示牌,与生活垃圾分开,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做好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设备处于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机房应当设置信号指示灯和门机联锁装置,划分警戒控制区;对辐射工作场所定期开展巡查工作,主动询问辐射工作人员,及时发现问题,定期联系有资质部门做好防护检测工作及机器性能检测;应定时对机房内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的状态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及时更换,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辐射防护设施建设及辐射工作场所分区管理要求,须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辐射事故所致的危害,加强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受检者以及辐射工作场所周围人员的健康安全,避免环境辐射污染,医院应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根据实际工作对其进行完善,每年定期举行放射事件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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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稳站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于田县

新疆东升万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14334㎡,设计一条年产水稳砼5万吨的水稳砼生产线,项目区主要由生产区、办公区、原料堆存区、成品堆场及养护区等组成;新建骨料配料机、粉料配料系统、物料输送系统、供水系统、搅拌主机、控制室,工程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

(一)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和噪声污染,妥善处置施工废水和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厂区固废清理和绿化、硬化工作。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上料、搅拌时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中相关标准;水稳料生产过程中无组织厂界颗粒物,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表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0.5mg/m³;卸料、道路运输、堆场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就近修建沉淀池经过预处理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5m³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和田县经济新区污水处理厂,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吸声等措施,保护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确保其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施工生产废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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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泰融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滴灌带厂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民丰县

新疆泰融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碧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面积为2500㎡,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库房,车间安装滴灌带生产线5条、1条PE水带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挥发性有机废气、臭气浓度集气罩+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边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排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吸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企业自行收集至厂区垃圾船内,定期拉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废边角料、残次品、集中收集,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UV灯管在厂区设置危废暂存间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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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加砌块改建项目

和田地区洛浦县

和田荣鑫建材有限公司

新疆荣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3700㎡,建设3座生产车间,其中1#生产车间建筑面积3069㎡,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000㎡,设置1条复合外墙保温模板生产线、1条复合黑金板生产线、1条保温粘接砂浆生产线,3#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700㎡,设置1条混凝土检查井生产线,项目配套建设水泥仓、原辅材料堆放区、计量设备等辅助设施及办公生活区。

(一)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和噪声污染,妥善处置施工废水和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厂区固废清理和绿化、硬化工作。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混料、搅拌工序产生的有组织粉尘,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的限值;水泥筒仓、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的限值。搅拌粉尘通过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排出,堆场装卸粉尘通过喷淋系统降尘,道路扬尘通过洒水降尘,以上工段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中相关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排入下水管网,最终排入洛浦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等措施,其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企业自行委托洛浦县住建局清运,最终交由和田高能新能有限公司焚烧处;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废边角料等回用于生产,不能利用的与生活垃圾一起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废矿物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六)严格落实分区管控措施。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采用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生产车间为一般防渗区,地面混凝土硬化,等效黏土防渗层参数为Mb≥1.5m,K≤1×10-7cm/s;办公区为简单防渗区,一般地面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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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消防站建设项目(重大变更)

和田地区和田市

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消防站一座,占地面积8013㎡,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新建为1台4.2MW燃气锅炉房。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经配套低氮燃烧器+8m烟囱,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直接排入所在区域污水管网中,最终排至和田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营运期废水经反冲洗除污机处理、冷却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和田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水,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用于生态林的绿化灌溉。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密闭、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

(四)严格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至和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须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有关规定;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收集桶,经过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处理处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5㎡),定期交由具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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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天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新疆洛浦县阿其克石膏矿开采项目

和田地区洛浦县

洛浦县天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石河子市鑫海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523200㎡,方式开采为露天开采,开采规模为5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8年6个月,项目露天采场、废石场、工业场地和矿区道路组成,露天采场为开采区,位于矿区中部,开采境界面积为67800㎡;临时废石堆放场,占地面积为10140㎡,堆放容积为20.28万m³;工业场地布设在矿区北部,内设值班室、修理车间、综合仓库、生产用房、办公室和宿舍等,占地面积为440㎡;矿区内部修建矿山道路总长为914m、宽9m的双向车道,占地面积为8230㎡。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教育施工人员,禁止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捕野生动物;在矿区及周边设立爱护动物和自然植被的宣传牌;划定施工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施工期间应加强防火宣传教育;严格用地管理,杜绝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尽量少占地,不破坏现有植被;增强施工人员对鸟类的保护意识,严禁猎捕各种鸟类,应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工程施工作业时间,施工活动要在尽可能采取严格的隔声措施,严格限制高噪声、强振动设备和大功率远光灯的使用;

对工程废物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严禁捕杀野生兽类行为;施工结束后必须清理施工迹地,使其尽快恢复原有地貌。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应统一堆放、保存;粉状材料运输应袋装或罐装,禁止散装;水泥、沙石等粉状材料在运输存放中采取加盖蓬布等防风措施,严格限制运输车辆装载货物的数量;物料运输过程制定管理措施,指定专人对附近的运输道路定期喷水,防止道路扬尘;道路采取地面硬化,定期清扫洒水降尘措施,无组织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无外排废水产生;运营期生活废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池,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深度处理后,须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B级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用于厂区矿区抑尘、绿化,冬储夏灌,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区域边界设施工围挡,选取低噪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废石及时堆放至废石堆放场,在采矿后期采取充填露天采坑的方式,即边充填边开采,依次边开采,边回填;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统一由专人拉运至洛浦县生活垃圾中转站;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六)严格落实防沙风治沙措施。施工期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界线,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乱碾乱轧。项目完成后施工设备及时撤离,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现场禁止遗留,生产区及临时道路施工时产生的表层弃土对临时占地进行覆盖。严格管理车辆运行线路,不得离开运输道路及随意行驶,由专人负责,以防破坏土壤和植被,加剧土地荒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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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山3井(勘探井)钻井工程

和田地区皮山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临时占地面积为21348m²,设计井深6820m,井型为直井,采用四开井身结构,项目主体工程(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工程、钻后工程)、辅助公用工程(供电、供水项目等)、环保工程(应急池、放喷池、泥浆不落地处理系统等),以及仓储工程(泥浆储备罐、油罐等)等组成。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占地及补偿应按照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进行;施工时,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碾压项目区内其他植被,不得捕猎。井场位置应根据场地周边植被分布情况,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调整,以减少占地。对工程区占地范围内表土质量较好的区域的表层土进行剥离,用于生态恢复;项目完工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待其自然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期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采取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使用合格油品,运输车辆减速慢行,施工扬尘及完井测试天然气燃烧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钻井用柴油发电机烟气,须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以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须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要求。井场无组织硫化氢,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由防渗生活污水池收集,定期采用吸污车拉运至皮山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后,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钻井废水随泥浆和岩屑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后,处理后的液相全部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酸化压裂废水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塔中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泥浆泵等做好基础减振措施,加衬弹性垫料并安装消声装置,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严格落实分区管控措施。钻井区、放喷池、应急池、柴油罐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等重点防渗区,铺设防渗材料,防渗层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岩屑池、材料区等一般防渗区铺设防渗材料,等效防渗层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黏土层。其余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可有效避免发生渗漏事,以上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就近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钻井岩屑和磺化泥浆,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各项指标,须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机械设备废油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七)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围。

(八)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运营期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九)项目服役期满后,应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采取安全措施处置报废井地下管线,确保对各类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防止次生风险和污染。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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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技师学院锅炉房建设项目

和田地区和田市

和田技师学院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一座占地面积1868.5㎡的锅炉房,新建1台1.4MW和2台7MW燃气锅炉及其配套工程。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锅炉排污水经冷却降温后与软化水系统排水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排至和田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水,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用于生态林的绿化灌溉。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密闭、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收集桶,经过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处理处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5㎡),定期交由具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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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肖尔巴格乡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

和田地区和田市

和田市肖尔巴格乡人民政府

新疆广清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永久占地1600㎡,临时占地308800㎡,新建排水管线总长37km,DN400的污水主管总长2584m,DN300的污水主管总长20676m,DN100的污水主管总长13740m,管材均为HDPE双壁波纹管。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工程区以工程措施为主,植被复种及其它措施进行综合整治。开挖土石方,回填用于管沟回填;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尽量减少对项目区植被的破坏,并努力保护施工区周边地表植被。临时堆土场采用防尘网苫盖。运营期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禁止巡查人员向外环境中倾倒废水,抛洒杂物,乱丢垃圾;禁止巡查人员非法猎捕当地野生动物,捕食鸟类、兽类;运营期做好区域沿线管网维护工作。施工结束后应拆除各类临建设施,及时覆土,洒水后自然恢复,保持生态良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定时洒水抑尘;各种施工设备布设区及施工沿线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物料运输加盖苫布;临时堆场采用苫盖防护,并用编织袋装土压脚;施工工地现场应封闭围挡、设置冲洗设施,施工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生活废水采用民房里的防渗旱厕。。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不进行施工车辆、设备加油,减少建设过程中滴漏的油污;施工废水不外排;沉淀池覆土掩埋平整;落实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无油污污染措施。营运期:污水管网及化粪池定期巡查,防止管道破裂或化粪池超载运行造成污染,确保污水管网良好密闭性,化粪池处理效率正常。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科学地布局施工现场,高噪声机械尽量远离工程沿线两侧敏感点;合理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收集后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一般固体废物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所在乡镇的生活垃圾中转站,最终进入和田高能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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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若克雅乡劳光村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产业发展)

和田地区民丰县

民丰县若克雅乡人民政府

乌鲁木齐鼎创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永久占地1.30h㎡,临时占地1.89h㎡,渠线长度共5.2km,新建斗渠1.4km,改建支渠3.8km,渠系沿线配套建筑物分水节制闸8座,盖板涵9座,渠系沿线配套建筑物分水节制闸57座,盖板涵20座。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禁止巡查人员向渠道内倾倒废水,抛洒杂物,乱丢垃圾;禁止巡查人员非法猎捕当地野生动物,捕食鸟类、兽类;运营期做好渠道保护和清污工作,严禁将施工垃圾和弃土随意堆放在渠道两边。施工结束后应拆除各类临建设施,及时覆土,保持生态良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采用商品混凝土,对原辅材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加盖篷布,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废气和施工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污水消纳设施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水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采取加强管理、优化施工方案、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午间、夜间施工等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施工现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施工产生废料,钢材边角料、木材分类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处理,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清运至民丰县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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