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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第十三批 28号正在办理案件办结情况 二次公示)

日期:2024-06-07 11:45  来源: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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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序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涉及区县及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备注1受理编号2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墨玉县居民反映,博斯坦街办明珠社区玉石二巷对面有一家移动公司的信号塔,信号塔各种设备发出来的噪音很高,各种辐射对居民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墨玉县经核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编号2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墨玉县居民反映,博斯坦街办明珠社区玉石二巷对面有一家移动公司的信号塔,信号塔各种设备发出来的噪音很高,各种辐射对居民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

墨玉县

经核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墨玉县组织县商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博斯坦街道办事处、移动公司等相关部门,于2024年4月24日现场核查。中国移动公司使用墨玉县博斯坦街办明珠社区玉石二巷36号购买自建房作为传输汇聚机房,主要服务周边居民宽带网络,机房内的设备为数据交换设备,通过传输光缆与外界相联,无辐射天线及发射设备(无信号塔),现场查看未发现明显噪音,对周边居民走访了解噪音主要来源于为传输汇聚机房线路停电使用柴油发电机发电导致。为了确保无噪音扰民和辐射事件发生,要求三方公司对噪音和辐射进行检测鉴定。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目前,移动公司已于铁塔公司签订静音发电车租赁合同,在该汇聚机房停电时不在使用柴油发电机供电,现场未发现其他噪声源,并聘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基站电磁辐射和噪音问题进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监测指标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限制的要求,案件问题已全部解决。

处罚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此问题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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