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4年5月17日,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和田地区生态环境信访件43件,现将第十六批第40号正在办理案件办结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6 |
受理编号4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和田市反映玉泉明珠小区2栋楼顶建有40平米的彩钢房基站并有信号塔发出噪音,影响了正常休息,曾多次向社区和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希望督察组核实并改善居住环境。 |
和田市 |
经核查玉泉明珠小区2栋楼顶确实装有电信公司信号设备并有1座机房,确实存在噪音问题。 |
属实 |
处理情况:一是于2024年4月28日下午委托环境监测资质第三方公司现场对单元楼住户进行辐射检测,5月2日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结果为现场各监测点位电磁环境功率密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暴露限值的要求,均满足《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一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无辐射污染;二是电信公司已按要求对机房内发出噪音设备进行迁移,在楼梯间楼顶增加一台室外一体化机柜,将机房内有噪声的设备及空调进行搬迁至一体化机柜,杜绝出现设备噪音影响住户情况,目前已完成设备搬迁工作。 处罚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
该问题已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