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4年4月23日,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和田地区生态环境信访件27件,现将第八批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1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于田县于田大道天津小镇路口农业银行旁楼上的商铺使用雨水管道排水,水排到他人商铺门前、街上,影响街容街貌和别的店铺营业,曾向物业反映,但交涉后未整改,来电人希望督察组能实地核实并督促整改。 |
于田县、地区住建局 |
经地区住建局、于田县人民政府相关现场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商铺位于田县于田大道天津小镇路口农业银行旁边的蜀人庄食府,该位置物业服务由新疆博蕾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因蜀人庄食府楼顶上安装小型净水系统,净水系统净化水后产生的废水通过建筑物上的雨水管排到别的商铺门前。 |
属实 |
处理情况:一是经蜀人庄食府与物业公司协商,由蜀人庄食府负责对净水器的排水口重新规划,目前已将净水器的排水口接入城市污水管网;二是由物业公司组织人员对小区排污管网进行排查,避免排污井反水造成周围商铺门口积水、路面积水等现象;三是对负责该区域的物业公司(新疆博蕾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履职不到位情况,由住建部门对物业经理进行约谈,并对该物业公司在全县范围内下发通报批评、信用评价扣分处理。 处罚问责情况:无。
|
此问题已办结。 |
2 |
受理编号2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皮山县县医院附近居安小区居民反映和盛建设公司施工扰民,在凌晨两点到早上八点施工,影响了小区居民正常休息,来电人希望督察组督促其在工作时间施工。 |
皮山县、地区住建局 |
经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核实,举报问题中的地点为皮山县202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工地,施工单位为新疆和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2023年7月20日开工,预计2024年7月1日竣工,该项目工地位于出入县城的主路,周边有居民小区,白天人员密度大,车流量大,为确保安全生产,该公司于2024年4月17-18日凌晨2时—8时开展了错峰清运土方作业。 |
属实 |
处理情况:由皮山县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到该施工现场,督促新疆和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制作告示牌公布施工作业时间,并对施工方负责人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目前施工现场告示牌已张贴工地施工作业时间,新疆和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诺今后坚决降低工地噪音对居民的影响,配备安全环保人员,保证今后不发生此类问题。同时,皮山县要求各有关单位坚决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对照此类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 处罚问责情况:无 |
此问题已办结。 |
3 |
受理编号2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和田县拉依喀乡卡勒维村村民反映隔壁村的将鸡粪堆积在门前,由于天气转暖散发出难闻的味道,来电人表示希望尽快挪走并不再堆积. |
和田县、地区农业农村局 |
和田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拉依喀乡卡勒维村隔壁的提热克村、墩吾斯坦村开展全面排查,未发现农民门口有堆放鸡粪情况,通过摸排发现卡勒维村1小队列某家房屋后堆放一堆牛粪,经调查,此牛粪是卡勒维村4小队村民麦某临时堆放,准备为自家桃树施肥。 |
属实 |
处理情况:由拉依喀乡安排乡分管领导现场盯办,村委会组织村民对列某房后临时堆放的牛粪进行清理,目前,已将堆放的牛粪全部拉到农田,完成施肥工作。 处罚问责情况:无 |
此问题已办结。 |
4 |
受理编号2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和田市肖尔巴格乡阿亚格阿曲村7大队村民反映村里建有15座冷库,冷库排放的污水及生活用水流入灌溉渠,散发臭味,曾向冷库管理者提出将废水排入下水道不能污染水域,至今仍未得到解决,来电人表示希望督察组核实并督促整改。 |
和田市、地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
经地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和田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实地核实,和田市肖尔巴格乡阿亚格阿曲村7小队建有20间冷库,现承包冷库运营企业为和田市十方良品农产品有限公司,因所在区域无污水管网,该企业自行建设一座大三格化粪池,容量为60立方米,化粪池池口接有一节约3米长的排水管,化粪池内溢出的水直接通过排水管排入灌溉渠(农田内土渠)。村委会工作人员曾先后两次向和田市十方良品农产品有限公司提出要求,禁止将污水直接排入灌溉渠,但该企业一直未落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一是核查人员现场盯办该公司拆除化粪池外接的排水管,停止向灌溉渠排放污水,目前排水管已拆除。二是和田市肖尔巴格乡阿亚格阿曲村农村生活污水管网项目现已立项,计划在2024年年底前建成,届时将冷库的生活污水排入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在农村生活污水管网未建成之前,由该企业使用吸污车进行定期清理。三是针对该公司直接外排污水村委会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未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由肖尔巴格乡党委对村委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农业农村部门将严格落实行业部门职责,强化监督检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处罚问责情况:无 |
此问题已办结。 |
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和田地区期间:2024年4月10日-4月29日
投诉举报电话:0903-2513608,邮政信箱:和田地区A035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10:00-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