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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和墨洛昆”公交一体化线路运行票价的通知》(和发改规〔2024〕1号)

  • 发文机关: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字号:和发改规〔2024〕1号

  • 发布日期:2024-02-20

  • 有 效 性:有效期3年

相关内容解读:《关于“和墨洛昆”公交一体化线路运行票价的通知》的解读


和田都玉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公交分公司:


《关于“和墨洛昆”公交一体化线路运行票价的通知》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0日



关于“和墨洛昆”公交一体化线路运行票价的通知


为有序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更好满足“和墨洛昆”三县两市沿线群众的出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等规定,和田地区发展改革委在履行成本调查、价格听证、合法性审查基础上,经行署2024年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和墨洛昆”公交一体化线路运行票价通知如下:

一、票价收费标准

(一)公交票价。实行按里程计价方式,即:5公里以内1元,每增加5公里增加1元。详见附表。

(二)儿童票价。身高1.2-1.5米的儿童乘车执行相应客票半价优待。原则上1名大人可携带2名1.2米(含1.2米)以下儿童乘车,超过2名的按照相应客票半价予以收取。

二、相关优惠政策

(一)对65岁以上老人,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座儿童乘车免票,原则上1名大人可携带2名以下儿童。

(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残疾人证,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可免费乘车。

三、相关要求

(一)开展成本监审工作。此次根据和田都玉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公交分公司实际运行情况暂按成本调查结论制定的试行票价。待企业正式运行3个完整会计年度后,地区价格主管部门将对企业公交一体化线路运行票价开展成本监审,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报送经营成本相关数据和资料。

(二)严格落实优抚政策。和田都玉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规定,落实特殊群体优抚政策。

(三)切实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客运公交企业要通过安装客流计数器等技术手段,在准确掌握各条线路客运量基础上,合理制定线路班次,不断提升客运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运营服务。

本通知自2024年3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3月20日。由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价格举报电话:12315


附:票价表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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