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速度,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3〕182号),现提前下达我地区2024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109369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按进度拨付使用。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部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地区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或在预算指标文件中与非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分别列示,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分别下达,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财政部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即包括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我地区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三、请按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同时,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和田地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