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天津援疆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扶持资金综合效益,促进受援地群众稳岗就业,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提高扶持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导向性、时效性,助力和田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使用范围
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天津援疆前指或天津援疆前指会同和田地区招商引进、符合受援地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纳入天津援疆前指管理台账的援疆企业或项目,重点扶持农特产品精深加工、纺织服装生产加工、文化旅游产业、有色金属矿产调查、数字经济新业态等行业。扶持资金重点支持在策勒县、于田县和民丰县(以下简称“三县”)区域内的新引进落地的项目,扶持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发挥产业引领带动作用。
(二)使用方向
1、稳定就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和田籍人员就业,用工人数超过100人的,连续稳定就业六个月以上的员工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每家企业不超过两年,每年不超过30万元(含)。
2、新(扩)建或购买厂房补贴。企业新(扩)建或购买厂房按单层400元/平米、两层以上500元/平米的标准进行事后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含)。
3、改造厂房补贴。企业租赁现有厂房,对厂房及附属给排水、供电线路、道路、天然气管道等装修改造的,按照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价格的20%比例进行事后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含)。
4、新生产设备购置补贴。按照购置设备票面总额20%比例进行事后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含)。
5、生产设备运输补贴。按照实际运费票面总额20%比例进行事后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含)。
6、有色金属矿产调查补贴。重点支持在《新疆和田东三县矿产资源远景调查》项目成果基础上,继续开展新一轮地质矿产调查的单位。扣除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按照单位自行实际投入票面总额50%比例进行事后补贴,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500万元(含)。
7、旅游产业扶持政策。按照《和田地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执行,奖励资金从本扶持资金统筹列支,原则上每年不超过400万元(含)。
8、生产经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农特产品精深加工、纺织服装生产类企业,按照年销售额(以税务部门开具的合法票据为准)达到5000万元的补贴25万元(含)、达到1亿元的补贴50万元(含)的标准进行补贴,每家企业奖补年限不超过二年。
9、特色产业重点项目补贴。对符合地区重点支持的产业发展方向,产业链上下游拉动效果明显,有效改善区域产业布局的特色产业或重点项目(原则上固定资产投资应超过5000万元,或一次性用工超过500人,或年产值超过1亿元),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事后补贴。
(三)使用要求
1、明确工作职责。县人民政府在资金管理使用上负主体责任,负责审定本级扶持资金使用方案、提出项目资金安排建议、审定资金项目申报论证等工作。
2、强化审计审核。援疆工作组要聘请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对项目实施中涉及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开展现场检查,提出专业审核意见。
3、规范资金拨付。原则上进行事后补贴,申报材料和依据不齐全、不完整的不予批准。一个项目、一个企业不得重复申报扶持资金支持,经审核批准的实施项目,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不得虚假申报。
(四)附则
本指导意见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事宜由天津援疆前指负责解释。2023年10月1日前已经组织上报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按照《关于助力和田地区巩固脱贫成效促进产业发展和稳岗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的指导意见》执行。
附件1
1.稳定就业补贴申报材料清单
2.新(扩)建或购买厂房补贴申报材料清单
3.改造厂房补贴申报材料清单
4.购置新生产设备补贴申报材料清单
5.生产设备运输补贴申报材料清单
6.有色金属矿产调查补贴申报材料清单
7.生产经营补贴申报材料清单
8.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就业补贴类)
9.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10.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非就业补贴类)
11.企业承诺函
附件2
稳定就业补贴申报材料清单
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和田籍人员就业,用工人数超过100人的,连续稳定就业六个月以上的员工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每家企业不超过两年,每年不超过30万元(含)。
申报材料清单:
(1)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就业补贴类)
(4)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5)企业员工工资对应银行流水
(6)企业承诺函
(7)企业用工人数证明材料
(8)企业完税证明(截至申报前一个月)
(9)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和会议决议材料
附件3
新(扩)建或购买厂房补贴申报材料清单
企业自行新建、扩建或购买厂房,按单层400元/平米、两层以上500元/平米的标准进行事后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含)。购买厂房的,补贴金额不得超过购买金额。已享受其他相关资金扶持补贴的企业,企业在申报资金补贴时,已享受补贴部分在资金总额中予以扣除。原则上每家企业申报该项补贴仅限一次。
申报材料清单:
(1)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改委关于项目的批复(备案)
(4)购买合同及付款凭证
(5)竣工验收单及相关备案材料
(6)专业机构出具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
(7)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非就业补贴类)
(8)企业承诺函
(9)企业享受其他政策奖补情况说明函
(10)企业完税证明(截至申报前一个月)
(11)专业审计机构审核意见
(12)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和会议决议材料
附件4
改造厂房补贴申报材料清单
企业租赁现有厂房,对厂房及附属给排水、供电线路、道路、天然气管道等装修改造的,按照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价格的20%比例进行事后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含)。已享受其他相关资金扶持补贴的企业,企业在申报资金补贴时,已享受补贴部分在资金总额中予以扣除。原则上每家企业申报该项补贴仅限一次。
申报材料清单:
(1)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改委关于项目的批复(备案)
(4)竣工验收单及相关备案材料
(5)专业机构出具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
(6)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非就业补贴类)
(7)企业承诺函
(8)企业享受其他政策奖补情况说明函
(9)企业完税证明(截至申报前一个月)
(10)专业审计机构审核意见
(11)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和会议决议材料
附件5
购置新生产设备补贴申报材料清单
按照购置设备票面总额20%比例进行事后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含)。原则上每家企业申报该项补贴仅限一次。
申报材料清单:
(1)新生产设备购置方案和预算
(2)新设备供货方的资质证书
(3)新设备购置合同(附:设备及参数)、发票、转账记录(电子回单)
(4)新设备到位后的现场照片及设备清单(设备供货方和购买方的盖章签字)
(5)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非就业补贴类)
(6)企业承诺函
(7)企业完税证明(截至申报前一个月)
(8)专业审计机构审核意见
(9)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和会议决议材料
附件6
生产设备运输补贴申报材料清单
按照实际运费票面总额20%比例进行事后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含)。已享受其他相关资金扶持补贴的企业,企业在申报资金补贴时,已享受补贴部分在资金总额中予以扣除。原则上每家企业申报该项补贴仅限一次。
申报材料清单:
(1)设备运输合同及发票
(2)设备运输单(含运输物品详细名录、重量、始发地、目的地、单价和费用)
(3)设备到位后的现场照片及设备清单(入库交接需设备供货方和企业的盖章签字)
(4)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非就业补贴类)
(5)企业承诺函
(6)企业享受其他政策奖补情况说明函
(7)企业完税证明(截至申报前一个月)
(8)专业审计机构审核意见
(9)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和会议决议材料
附件7
有色金属矿产调查补贴申报材料清单
重点支持在《新疆和田东三县矿产资源远景调查》项目成果基础上,继续开展新一轮地质矿产调查的单位。扣除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按照单位自行实际投入票面总额50%比例进行事后补贴,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含)。
申报材料清单:
(1)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设计及评审意见书
(4)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非就业补贴类)
(5)专业审计机构审核意见
(6)企业承诺函
(7)企业享受其他政策奖补情况说明函
(8)项目成果报告及评审意见书(结项后提供)
(9)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结项后提供)
附件8
生产经营补贴申报材料清单
对符合条件的农特产品精深加工、纺织服装生产类企业,按照年销售额(以税务部门开具的合法票据为准)达到5000万元的补贴25万元(含)、达到1亿元的补贴50万元(含)的标准进行事后补贴,每家企业补贴年限不超过二年。
申报材料清单:
(1)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非就业补贴类)
(4)企业销售额证明材料
(5)企业承诺函
(6)企业完税证明(截至申报前一个月)
(7)专业审计机构审核意见
(8)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和会议决议材料
附件9
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就业补贴类)
企业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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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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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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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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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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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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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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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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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员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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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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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
经审核,该企业(具体人员名单详见《企业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符合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就业补贴类)申报条件,按照标准,拟同意申请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就业补贴类)。
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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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企业名称:(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劳动合同起止时间 |
补贴金额 (元) |
工资卡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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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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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非就业补贴类)
企业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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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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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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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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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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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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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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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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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金项目 |
新(扩)建或购买厂房补贴 □ |
总投资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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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厂房补贴 □ |
总投资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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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产设备购置补贴 □ |
票面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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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运输补贴 □ |
票面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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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补贴 □ |
票面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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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
票面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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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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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企业承诺函
县商工局:
我企业承诺:此次申报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及附件资料均真实、完整、有效、合法,资金申报和管理依法遵规落实到位,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退回所拨付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企业法人签名: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