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和《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应急〔2022〕1号),经资料审核、现场评审、审核定级公示,确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十四师分公司京通加油站(新)AQBWHⅢ202300(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十四师分公司皮山县杜瓦镇加油站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和《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应急〔2022〕1号),经资料审核、现场评审、审核定级公示,确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十四师分公司京通加油站(新)AQBWHⅢ202300(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十四师分公司皮山县杜瓦镇加油站(新)AQBWHⅢ202300(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十四师分公司超越加油站(新)AQBWHⅢ202300(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十四师分公司吐沙拉乡加油站(新)AQBWHⅢ202300(4)等4家生产经营单位为相关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和田育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AQBSMⅢ2023000(1)等1家生产经营单位为工贸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联系电话:0903-6181866
和田地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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