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塔里木盆地和田河气田开采已按照相关办法和要求,完成绿色矿山自评估,已纳入和田地区绿色矿山推荐名单。公示时间2023年11月 15 日至2023年11月23日(7个工作日),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塔里木盆地和田河气田开采已按照相关办法和要求,完成绿色矿山自评估,已纳入和田地区绿色矿山推荐名单。公示时间2023年11月 15 日至2023年11月23日(7个工作日),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绿色矿山评估情况表
序号 |
绿色矿山名称 |
第三方评估得分 |
1 |
新疆塔里木盆地和田河气田开采 |
963 |
联系人:田 成
联系电话:0903-2511727
联系邮箱:349213397@qq.com
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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