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企业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情况
截止到2022年12月底,全地区纳入地区国资委财务快报范围的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39家(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为218.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4%,所有者权益162.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2月营业总收入19.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4%,利润总额0.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67%,净利润0.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8.33%;固定资产投资额为8.1亿元,上缴税费0.37亿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
截止到2022年12月底,纳入我地区资产报表编制范围的机构数共1502个、较上年增加50户,独立核算机构1364个、较上年度增加80户,资产总额1145.09亿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土地资源。和田辖区总面积24.74万平方公里。有耕地330.96万亩,园地219.48万亩,林地899.37万亩,牧草地6448.3万亩,湿地422.38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9.66万亩,水域建筑及水利设施用地1537.55万亩,交通运输用地31.91万亩,其它土地27017.12万亩。
2.矿产资源。和田地区目前已发现矿产61种。其中能源矿产6种、金属矿产15种、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9种、建材矿产18种、冶金辅助原料矿产有5种、宝玉石矿产有6种、此外还有地下水及温泉。各类矿产计有矿床27个,矿点多于200个,矿化点不少于180处。
3.水资源资产。和田地区水资源总量为97.41亿m³,河流年均径流量年际变化不大,但在地域分布上东部、西部少于中部地区,且季节分配极不均匀,春季(3—5月)约占全年的9.6%,夏季(6—8月)约占75.16%,秋季(9—11月)约占11.92%,冬季(12—2月)约占3.32%,具有典型的春旱、夏洪、秋缺、冬枯特征。
4.森林、草原、湿地资产。和田地区森林总面积1940.83万亩,其中,天然林面积1373.21万亩(国家级公益林面积568.35万亩、地方公益林面积804.86万亩),人工林面积567.62万亩(防护林面积182.31万亩、经济林面积324.25万亩、用材林面积9.8万亩,薪炭林面积43.22万亩、特用林面积8.04万亩)。
二、国有资产管理采取的措施
(一)抓改革,夯实基础。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积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贯彻落实地区关于规范国有企业党组织设置的要求,调整优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配强;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全面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建立健全以岗位价值为依据,以绩效贡献为导向,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实行全员绩效考核,持续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基础。
(二)抓监管,完善机制。不断健全监管体制机制,研究制定《和田地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工作规则(暂行)》,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投资事项审批程序,起草监管企业担保、融资、采购等工作规则,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国有资产管理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
(三)理体系,规范流程。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实物管理相结合,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一是规范了资产验收、领用、使用、保管和维护等内控流程;二是规范了单位及时对新购、报废、无偿划转、捐赠等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定期盘点,确保账实、账账、账卡相符的核对流程;三是规范了资产出租出借、处置中的审批流程;四是规范了国有资产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的监督流程。
(四)保增值,提高效率。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盘活国有资产的通知》(新财资管〔2022〕1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方式优化资产配置,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能效。
(五)编规划,优化保护。全面评估现有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等空间类规划,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明确全域城镇体系结构,深入研究确定生态、农业、城镇等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合理配置区域基础实施和公共服务实施,明确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等魅力空间的地域特色和空间布局,统筹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研究确定国土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区域和重点任务,实施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明确国土空间管制目标和管制规则。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动国资管理体制改革走深走实。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坚持放活与管好相统一,进一步理清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责边界,更加注重国有资本整体性和流动性,更多依托产权关系和资本纽带、更多依靠公司章程和法人治理结构、更多采取行使股东权和发挥董事作用等手段履行出资人职责,明确监管思路,强化监管职能,最大限度释放企业活力、增强发展动力。
(二)规范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加强基层单位对资产配置预算的认识,提高基层单位做部门预算时对预算配置的编制水平,完善资产配置预算,严格按资产与预算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从预算资金到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
(三)统筹协调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砂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年度耕地保护责任书签订。深入推进乡(镇)和村庄规划,统筹各类详细规划落实落细,结合地区水资源及环境承载力等因素,加快推进全地区增水增地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