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排污许可证需载明排污单
位的基本信息、主要产品及产能、原辅料信息、废气废水产排污节点、固废信息、自行监测信息、环境管理台账等信息,可基本展现排污单位各项情况。同时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排污许可证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截至2023年9月22日,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已核发重点管理排污企业82家、简化管理排污企业157家、登记管理企业2248家,公共查询系统可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网址: http://permit.mee.gov.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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