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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草原管护员补助

发布时间:2023-09-27   浏览次数:785次   【字体:

补贴政策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新财规〔2020〕1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管护员管理办法》

补贴对象:受聘参加林草资源管护的已脱贫人口


补贴标准:10000元/年·人


补贴申请流程

1.村两委张贴选聘公告;

2.已脱贫人口向村两委提出申请;

3.乡镇人民政府(林草机构)审核,并向村两委反馈审核结构;

4.村两委公示拟聘用名单;

5.县级林草、财政、扶贫部门审定后,乡镇人民政府或委托村两委与草原管护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

6.草原管护员按照管护劳务协议要求完成林草资源管护任务,由乡镇林草机构负责考勤,并按月向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提交考勤表。

7.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审核后,填写补助资金发放表,报财政部门审核;

8.经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由金融代管机构通过一卡通发放补助。

补贴发放频次:每月一次

补贴发放时限: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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