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厅相关要求,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开展了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开。
附件:和田地区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和田地区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2023年度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办水[2023]58号)文件精神,我地区持续做好和田地区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监督管理。
(一)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情况。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入河(湖)排污口,和田地区属于和田河范围,主要是由玉龙喀什河和喀拉喀什河组成,其中:玉龙喀什河流经辖区内全长92.12公里,喀拉喀什河流经辖区内全长185公里。按照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已完成玉龙喀什河92.12公里;喀拉喀什河已排查185公里,玉龙喀什河和喀拉喀什河两岸已全部排查完成,未发现入河(湖)排污口。和田地区无国家和自治区确定需要排查溯源的湖泊。
(二)除国家和自治区确定以外,本地区自行开展的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情况。和田地区除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河流外,本区域范围内有尼雅河、其其干萨依河、叶亦克河、牙通古孜河、安迪尔河、杜瓦河、克里雅河、奴尔河,其中:尼雅河流经辖区内全长222.04公里,其其干萨依河流经辖区内全长140.98公里,叶亦克河流经辖区内全长125.663公里,牙通古孜河流经辖区内全长275.208公里,安迪尔河流经辖区内全长236.38公里,杜瓦河流经辖区内全长8公里,克里雅河流经辖区内全长664.34公里,奴尔河流经辖区内全长468公里。按照入和田地区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截至目前,未发现入河(湖)排污口。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