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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第四批中央投资预算(统筹整合部分)的通知

日期:2023-09-23 12:11  浏览次数: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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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和田县、民丰县财政局: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第四批中央投资预算(统筹整合部分)的通知》(新财建〔2023〕166号),现下达和田地区2023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1792万元,此项资金切块下达,自治区、地区不指定具体用途,由脱贫县按照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

和田县、民丰县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第四批中央投资预算(统筹整合部分)的通知》(新财建〔2023〕166号),现下达和田地区2023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1792万元,此项资金切块下达,自治区、地区不指定具体用途,由脱贫县按照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有关规定统筹整合使用。此项资金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其中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列“1100313农林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改变用途而涉及预算科目调整的,要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并做好资金台账登记。

请严格做好资金分配和下达、支出和使用、监管等工作,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请根据《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23〕113号)要求,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附件:2023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统筹整合部分)




和田地区财政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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