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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乡村振兴局机构职能职责

日期:2023-09-07 18:13  来源:和田地区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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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一、机构职能负责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负责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资金的申报,统筹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统筹推进乡村建设,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创建,统筹做好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区内协作、

一、机构职能

负责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负责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资金的申报,统筹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统筹推进乡村建设,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创建,统筹做好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区内协作、社会帮扶工作。完成地委、行署及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任务,和田地区乡村振兴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和外联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办、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访、大事记、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应急管理等工作,指导宣传、信息、机关电子政务、后勤保障管理等工作。

科长:吴宇马  联系方式:0903-2562792

(二)规划项目管理科

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配合做好地方债券资金项目申报;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和项目库建设;指导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负责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创建工作。

科长:张海英  联系方式:0903-2562825

(三)统计监测科

负责健全完善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负责制定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纳入和风险消除标准、方式、程序;负责指导各县市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负责组织开展乡村人口特别是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监测工作。

科长:邓永红  联系方式:0903-2562792

(四)开发指导科

负责地区扶贫资产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各县市做好扶贫资产清产核资、确权登记、资产移交、系统录入、收益分配等工作。统筹推进乡村建设。

科长:何钧   联系方式:0903-2032675

(五)考核评估科

负责配合国家、自治区组织开展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

科长:彭骏   联系方式:0903-2032570

(六)社会帮扶科

负责指导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区内协作、社会帮扶工作;负责落实“雨露计划”、消费扶贫工作;负责农村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协助脱贫县市供应商入驻“832”平台;负责做好乡村振兴有关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科长:郑亚军  联系方式:0903-2032570

(七)产业发展中心

负责配合人社部门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等有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帮扶车间、卫星工厂、乡村公益岗位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光伏扶贫电站管理。

主任:陈凯强  联系方式:0903-2032570

(八)数据监测中心

负责收集、采集维护全地区乡村振兴信息数据,做好易返贫致贫对象信息数据分析,指导县市做好信息采集、信息数据监测管理等工作,定期对相关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

主任:吴畏  联系方式:0903-2562825

三、联系方式

办公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03-2562792

传真电话:0903-2032570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冬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地   址:和田市塔乃依北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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