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知识
1.世界知识产权日由来:“设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是由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在1999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第三十四届成员国大会上共同提出并在2000年的第三十五届成员国大会上通过。因4月26日是《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纪念日,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将每年的4月26日确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并于2001年开始实施。
2、知识产权内容:知识产权包含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制止不正当竞争、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货源标记、其它智慧成果等。
3、商标分类: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4、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5、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6、我国专利种类及保护年限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保护期限20年。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10年。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10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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