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新疆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新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高位推动 精心部署
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当年6月1日向自治区和兵团反馈督察报告。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照单全收,把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确保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自治区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第一副组长的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由省级领导任组长的四个专项工作组。自治区各地(州、市)、各相关部门均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新疆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会、常务会,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动员大会、“乌-昌-石”区域兵地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会,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先后赴塔里木河流域、玛纳斯河流域、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乌-昌-石”区域等地,深入一线督导推动问题整改。
在高位推动下,自治区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大气污染、水资源利用等方面问题,找准问题短板,坚持精准发力,强化部门协同,加强联防联控,大力整治“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施策加强草原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切实保障重点河湖流域生态用水补水,以督察反馈问题高质量整改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3月初,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人员在阿勒泰地区使用无人机开展草原、水域环境督察。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李行摄
截至2023年4月23日,新疆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的4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3项;督察组交办自治区的1755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或阶段办结1706件,办结率97.2%,整改任务与信访举报件均已完成阶段性任务。
健全机制 规范整改
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研究督察报告,科学编制整改方案,制定《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等6个配套制度,明确验收销号、清单化调度、督导检查、问题移交移送、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信访案件办理等整改事项的工作要求。
当前,自治区已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财政资金投入机制。2022年,自治区统筹安排资金421.5亿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有序实施。2023年1月-2月,自治区已统筹安排200亿元,重点支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巩固蓝天、碧水和净土保卫战成果,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促进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自治区启动2023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3月31日,督察组正式进驻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塔城地区,开展为期20天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自治区坚持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延伸和补充,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审定督察计划和实施方案,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省级督察的重点内容,实现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目前,自治区已完成对3个州(市)、2个重点区域县级市(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持续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强化督察 从严考核
自治区充分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机制作用,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四个专项工作组协同发力,加强统一协调和整改全过程监管。特别是将整改督导组分为调度组和4个督导小组,由4名厅级领导干部任组长,6个区域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为成员,定期下沉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14个地(州、市)、18个自治区整改相关部门实现全覆盖。
2月,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导组在昌吉回族自治州实地调研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李行摄
自治区坚持把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绩效考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巡视巡察的重点内容,加大考核权重,进一步严格责任考核要求,充分发挥考核评价促进整改、推动工作的作用。
来源链接:http://www.xinjiang.gov.cn/xinjiang/dcdt/202304/13db8dec0d1443f49c108aec6047ba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