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依法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依行政水平,根据中央、自治区、地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和田执法支队决定自2023年3月底至10月31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按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督促整改。
一、举报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包括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包括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包括“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包括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钓鱼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包括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其他有关问题。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出现的其他新情况新问题。
所举报的问题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提交相关线索和证据,倡导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进行保密,相关问题线索和证据将按程序移送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二、受理方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田执法支队
举报受理电话:0903-2562683
举报受理邮箱:2247669262@qq.com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218号
收件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感谢社会公众对和田执法支队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和田执法支队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