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令第24号)及《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实施细则>的通知》(新环综合发[2022]112号)相关要求,地区生态环境局开展了2023年全地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筛选和确定工作。经公示期满并参考相关企(事)业单位意见建议,形成全地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72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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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和田地区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