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8 浏览次数:5630次 【字体:大 中 小 】
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及《关于做好2023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确定工作通知》(新环综合函[2023]52号)相关要求,地区生态环境局开展了2023年全地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筛选和确定工作。经公示期满并参考相关企(事)业单位意见建议,形成全地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72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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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和田地区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