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要求,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对策勒县聚金聚旺再生资源回收部申请办理废铅蓄电池暂存点经营许可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现场勘察、核对相关档案资料,认为该公司符合《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要求,允许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和转移活动;仓储库最大暂存量30吨,周转时间不超过60天,年最大贮存量1000吨,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现对策勒县聚金聚旺再生资源回收部废铅蓄电池暂存点经营许可进行公告如下:
收贮编码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贮存类别 |
经营规模 |
危险废物类别 |
法人代表 |
653201-09 |
策勒县聚金聚旺再生资源回收部 |
策勒县鸿励综合交易市场A5区108号 |
92653225MABMHWCA5D |
收集、贮存 |
1000吨/年 |
HW31(900-052-31)未破损的废铅蓄电池 |
袁规化 |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