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预算内投资(统筹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新财建〔2022〕214号),现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预算内投资(统筹整合部分)预算指标682.6万元,此项资金切块下达,自治区不指定具体用途,由脱贫县按照自治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的脱贫县年度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此项资金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其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1100331农林水。
请严格做好资金分配下达、支出和使用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专款专用。对有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分配或使用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