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地财预〔2022〕65号
各县(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鼓励各地全面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增强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以下简称“三保”)能力,促进县区财政平稳运行,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下半年自治区支持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预﹝2022﹞102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22﹞60号)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下达各县(市)2022年下半年自治区支持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奖补资金预算990万元,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98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科目,项目编码列“65000016Z165110060008”,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资金为一次性财力补助,主要用于保障基层“三保”支出及疫情防控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得用于建设各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等支出。
二、奖补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自治区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实时反映、动态监控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下半年自治区支持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奖补资金预算分配表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 |
|
||
2022年下半年自治区支持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
|||
|
|
单位:万元 |
|
序 号 |
单位名称 |
奖补资金金额 |
|
|
和田地区 |
990 |
|
1 |
墨玉县 |
69 |
|
2 |
策勒县 |
-1 |
|
3 |
和田市 |
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