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支持IPv6访问
首页 和田概况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旅游观光
 
首页 » 正文

关于新增下达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2-09-14 11:51  来源:和田地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1941
打印

【字体:

核心提示:各县市财政局:为支持地方落实好“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新增留抵退税政策,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新增下达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新财预〔2022〕74号)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一次性新增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资金额度、科目、项目代码详见附件)。一、该项补助纳入

各县市财政局:

为支持地方落实好“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新增留抵退税政策,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新增下达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新财预〔2022〕74号)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一次性新增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资金额度、科目、项目代码详见附件)。

一、该项补助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志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各地州市在下达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各县市区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基层财政部门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陆,并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四、该项补助参照《自治区新出台留抵退税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财预〔2022〕28号)进行管理,各地州市、县市区要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新增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到位,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附件:新增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分配表



2022年9月13日


附件1:

 

新增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州、市)、县(市、区)名称

预算指标

项目代码

 Z225110010006

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100296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

和田地区

6,346

和田市

6,101

和田县

0

墨玉县

0

皮山县

14

洛浦县

21

策勒县

10

于田县

200

民丰县

我要纠错
打开手机扫一扫查看
相关稿件
 
你的浏览器目前处于缩放状态,页面可能会出现错位现象,建议100%大小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