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财政局:
为支持地方落实好“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新增留抵退税政策,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新增下达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新财预〔2022〕74号)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一次性新增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资金额度、科目、项目代码详见附件)。
一、该项补助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志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各地州市在下达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各县市区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基层财政部门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陆,并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四、该项补助参照《自治区新出台留抵退税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财预〔2022〕28号)进行管理,各地州市、县市区要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新增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到位,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附件:新增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分配表
2022年9月13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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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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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地(州、市)、县(市、区)名称 |
预算指标 |
项目代码 |
Z225110010006 |
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
1100296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 |
和田地区 |
6,346 |
和田市 |
6,101 |
和田县 |
0 |
墨玉县 |
0 |
皮山县 |
14 |
洛浦县 |
21 |
策勒县 |
10 |
于田县 |
200 |
民丰县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