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和田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3+1”重点工作部署和地委工作安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真抓实干。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坚持突出关键少数和强基导向“双重点”。一是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求全地区各级领导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做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引领者、组织者、推动者和示范者。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强基导向”的指示要求,以强化基层基础为导向,以地区司法系统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畅通司法行政管理体制,健全司法行政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县乡法治议事协调机构的人员和力量,加强基层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强化乡镇(街办)司法所能力建设,充实村级司法协理工作力量,做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注重全方位的工作指导,切实提高基层干部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实走深,合力营造齐抓基层法治建设的导向和氛围。
(二)坚持实施制度构建和文化营造“双驱动”。一是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促进依法行政上新水平,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专家咨询论证、社会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二是着力培育行政机关法治文化,建设重视保障权利的法治文化,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成为保障公民权利的过程、成果共享的过程、以人为本要求落实的过程。
(三)坚持发挥宣传引领和考核推动“双效应”。一是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用好示范创建抓手,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示范样本。积极传播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文化,重视行政机关内部宣传,传播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取得法治的认可和认同上的最大公约数。二是发挥好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作用,在考核思路上,突出考核政府和部门的整体性工作、主要领导的“关键少数”作用及行政行为的规范和效能建设;在考核方法上,深化政府内部考评,重视社会公众参评,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考核手段上,注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重视运用数据说话,增强考评的可操作性、说服力和可信度,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的分值。
(四)坚持推动简政放权和执法监管“双促进”。一是要求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切实提高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简政放权为核心,大力推进政府的职能转变,继续优化办事流程,压减证明事项,全面清理企业和群众不必要的负担和事项,打通简政放权最后一公里。二是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管,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推动行政执法更加严格,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动制约监督行政权力更加严实,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法治环境。
(五)学法考法推进有力。在自治区“逢九开讲”法治培训的基础上,采取实地培训+视频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指导方式,坚持问题在哪,培训就设在哪,今年以来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内容开展培训7场次,涵盖了地、县相关执法部门、单位。学法考法持续用力,按照真考试、考出真成绩及学法考法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地区司法局分批次推进地直33个行政执法单位学法考法全覆盖,目前第一批次20个执法单位已完成公共法律部分及行业部门专业法律考试,共性法律部分参考263人,平均成绩82.68分;行业部门专业法律参考544人,平均成绩71.2分;第二批次公共法律部分缺考补考129人,行业部门专业法律缺考补考809人,学法考法执法单位13个201人,年底前完成第二批次学法考法全覆盖。
(六)抓好执法监督。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定期体检”,采取地县联动,围绕落实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评查工作,梳理全地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按照普通程序实施的)行政执法案件947件,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地、县两级司法局抽查评查413件,梳理共性问题4个面,收集意见建议21条。严格执法人员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目前全地区272个行政执法单位3406名执法人员换发了全国统一样式的行政执法证件。
二、努力方向
(一)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领头雁”作用。一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依法治地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将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将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二是健全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地委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坚持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推动县(市)和地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三是坚持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法律知识和党内法规重点内容纳入领导干部理论测试范围,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恪守法治原则、弘扬法治思维、树牢法治意识,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领头雁”作用,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依法执政本领和管党治党水平。四是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抓好“一把手”讲法,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出尽出,以制度倒逼各级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方向盘”作用。一是及时召开中共和田地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地委员会会议和委员会各协调小组会议,要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按照会议精神和制度要求加强协调对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查找问题短板,认真抓好督促落实,规范高效开展工作,在各自领域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推动。二是督促各部门每年年初修订完善部门权责清单,严格厘定权力边界,并在政府网站定期公布,确保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依法行政。三是抓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贯彻落实,每年年初由行署办公室牵头,政研室、司法局配合,在行署各部门征集全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行署办公室、政研室、司法局汇总拟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再下发各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形成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初稿报行署主要领导审批后,再形成和田地区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在行署网站公示,确定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程序落实。四是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审核、审查工作,将合法性审查程序作为政策文件制定的前置条件,凡是提请行署常务会议研究的政策性文件,均由地区司法局先进行合法性审核,做到报备率、及时率、规范性3个100%,从源头上避免以普通文件代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现象发生。
(三)充分发挥法治督查的“指挥棒”作用。一是借鉴克拉玛依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经验做法,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督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并将考核结果与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等相挂钩,充分调动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二是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清单管理”“挂图作战”形式,狠抓创建任务落实,针对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的“薄弱点”“空白点”,精准发力,立查立改,切实发挥示范创建的评价、考核、指引、推动作用。三是积极选树一批先进典型,通过在县市和地直部门两个层面举办示范创建培训班和召开现场观摩会的形式,对法治政府建设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采取“小步快跑、步步为营”的方式,先行培育、选拔好示范创建对象,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努力营造全地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四是采取每周单位自查、每月随机抽查、每季度定期检查的模式,强化法治建设日常考核,形成问题清单,强化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并将问题清单及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及其上级分管领导进行反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紧抓实问题整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四)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的“规范性”作用。一是充分运用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对所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公示,由地区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每季度进行1次通报。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工作,每年邀请自治区律师协会专家对行政执法工作开展1次专题讲座,每年组织律师对年度行政处罚案卷开展1次评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进一步规范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三是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制定《和田地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的裁量“尺度”,提升行政处罚的执法“精度”。四是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事项时限办理缩减清单、跨省办理事项清单,试点推行公共法律服务进政务大厅(安排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进政务大厅开展工作)、同类事项建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从“最多跑一次”向“最多跑一个窗口”的转变。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