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和田地区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 出台背景
农村寄递物流是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的重要渠道之一,对满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连续两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行部署。2021年7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的措施。2021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制定配套措施。2021年12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工作安排,为加快推进我地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2022年2月21日,经和田地区行署第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实施《和田地区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 出台意义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健全和田地区县、乡、村寄递服务体系建设,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聚焦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消费品下乡“最后一公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实力,积极参与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助力解决农村消费设施不足和销售渠道不畅的问题。为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和消费品下乡进村渠道,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全面推进全地区乡村振兴,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
三、结合我地区实际,《方案》提出的具体任务
强化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提升农村寄递服务能力
(一)发挥农村邮政体系作用。着力丰富邮政普遍服务新内涵,充分发挥邮政普遍服务网络覆盖乡镇的优势、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主动贴近市场,与当地商超、零售店合作,融入地方经济发展,推动农村邮政快递服务站和农村寄递服务网络共享,优化服务环境,切实发挥邮政网络节点的重要作用。
(二)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体系。整合寄递物流资源,引导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企业和单位协同合作,共用运输、仓储、末端配送等物流设施。
(三)优化协同发展体系。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交通运输等融合发展,构建层级合理、规模适当、匹配需求的电子商务快递服务网络。
(四)构建冷链寄递体系。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各项优惠政策及项目资金支持,引导商贸流通企业、邮政快递企业、供销合作社及专业物流企业,建设冷链仓储配送设施,购置冷链运输车辆、集装箱等,完善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各环节的冷链流通体系。
聚焦落实重点任务,有效服务乡村振兴
(一)深入推进“快递进村”工程。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利用邮政和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优势,加强资源共享,通过邮快合作、快快合作、交快合作方式解决邮件快件进村,健全农村快递配送渠道,到2022年底前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
(二)促进农产品上行发展。指导电子商务、交通、供销、商贸、政快递等企业,依托本地特色农产品、林果产品等资源,推进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业生产新模式,有效衔接农产品农业产业链上下游经营主体,构建“邮政快递+合作社+农户+农产品”模式,为农产品外销提供驻村设点、集中收寄、共同配送、直配专线、定制专门服务方案等个性化服务,搭建“农产品进城”通道,进一步解决“销售难”“物流难”问题。
(三)加快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围绕“消费品下乡”“农产品上行”等农村寄递物流需求,完善以县级快递处理场所、乡镇配送节点、村级快递服务点为支撑的三级快递服务体系。
(四)深化落实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助力快递服务向农村拓展,落实简化农村末端网点备案手续的相关要求,推动快递企业通过自办、合作开办、邮快合作等多种运营模式,进一步夯实快递末端投递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