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统筹整合部分)预算指标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统筹整合部分)预算指标的通知》(新财建〔2022〕92号)文件规定,现下达2022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统筹整合部分)预算指标17.12万元(详见附件1)。 此项资金切块下达各县,地区不得指定具体用途,由脱贫县按照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有关规定统筹整合使用。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99其他支出。资金改变用途而涉及预算科目调整的,要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并做好资金台账登记。
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对有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分配资金或使用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并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6〕113号)要求,按月报送《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反馈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附件:1.2022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中央奖励资金(统筹整合部分)分配表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