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拨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拨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补助经费)的通知》(新财资环〔2022〕68号)文件规定,现拨付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补助经费)138.83万元(详见附件)。
各县市收入请列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列“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切块下达脱贫县,地区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无关的任务要求,由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改变用途而涉及预算科目调整的,要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并做好资金台账登记。
请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资金的,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2022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经费)统筹整合部分分配表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