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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有调整

发布时间:2022-06-08   浏览次数:27325次   【字体:

和田地区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及所需材料清单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和田地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障政策和待遇水平,不断增强参保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和田地区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相关政策调整如下:

和田地区在现有18种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基础上,新增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7种,达到25种。

(一)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病种及年度限额

肺源性心脏病(3000元/年)

慢性支气管炎/哮喘(3000元/年)

高血压2期及以上(4500元/年)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6000元/年)

脑血管意外后并发症/后遗症(4000元/年)

糖尿病(5500元/年)

糖尿病并发症(3500元/年)

慢性肾炎(4000元/年)

肾病综合症(4800元/年)

慢性肾功能衰竭(9000元/年)

慢性活动性肝炎(3500元/年)

肝硬化(4000元/年)

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4000元/年)

癫痫(4000元/年)

精神病(3500元/年)

恶性肿瘤(9000元/年)

白血病(9000元/年)

苯丙酮尿症(9000元/年)

新增(7种):

甲状腺功能减退(1500元/年)

类风湿关节炎(4000元/年)

甲状腺功能亢进(2500元/年)

帕金森氏综合症(5000元/年)

重症肌无力(2500元/年)

阿尔茨海默症/老年痴呆症(7500元/年)

前列腺炎(3500元/年)

(二)相关慢性病种所需材料清单

1、肺源性心脏病:肺功能检查报告单;心电图;ƒ胸片报告单。

2、慢性支气管炎:胸片报告单;肺功能检查报告单。

3、高血压Ⅱ期以上(含Ⅱ期):动态血压检查报告单;心电图;ƒ眼底检查报告单。

4、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24小时动态心电图或运动平板报告单;对疑似“冠心病”,保留冠脉造影术报告单。

5、脑血管意外后并发症、后遗症:住院病史资料;并发症、后遗症病症诊断的相应检查报告单。

6、糖尿病:空腹静脉血糖检查报告单;餐后2小时静脉血糖或随机静脉血糖检查报告单;ƒ糖化血红蛋白检查报告单。

7、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慢性肾功能衰竭:⑴慢性肾炎:住院病史资料;尿常规、尿蛋白定量检查报告单;ƒ肾功能检查报告单。⑵肾病综合症:住院病史资料;尿常规、尿蛋白定量、血浆白蛋白/球蛋白、血脂检查报告单;ƒ肾功能检查报告单。⑶慢性肾功能衰竭:住院病史资料;尿常规、尿蛋白定量、血浆白蛋白/球蛋白检查报告单;ƒ肾功能、血脂检查报告单。

8、精神病:病史资料(住院病历、出院记录、门诊病历);辅助检查资料(心理测评量表、脑电图、CT检查报告单)。

9、肝硬化:肝B超或CT、MRT检查报告单;肝功能检查报告单。

10、慢性活动性肝炎:HBsAg检查报告单;肝功能检查报告单;ƒHBV检查报告单;必要时肝脏病理检查报告单。

11、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住院病史资料;肝功、肾功、血沉、ANA、ds-DNA、ENA-Ab、C3C4补体。

12、癫痫:病史资料(住院病历、出院记录、门诊病历);辅助检查资料(脑电图、CT、MRI检查报告单)。

13、糖尿病并发症:⑴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眼底荧光造影检查报告单。⑵糖尿病肾病:24小时微量蛋白尿定量检查报告单;尿常规检查报告单;ƒ2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查报告单;肾功能检查报告单。⑶糖尿病神经病变:肌电图检查报告单;B超膀胱残余尿检查报告单。 ⑷糖尿病足:多普勒超声检查双下肢动脉、静脉血管报告单;破溃足行X光拍片检查报告单。⑸糖尿病骨关节并发症:病变部位拍片、骨密度检查报告单。⑹糖尿病合并肺结核:胸片、血沉、结核菌素试验检查报告单。⑺糖尿病合并感染: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




新增慢性病病种所需材料清单

1、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功能检查、甲状腺及颈部淋巴结B超;

2、类风湿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检查、CCP抗体测定(抗CCP抗体是抗环瓜氨酸肽抗体);

3、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检查、甲状腺及颈部淋巴结B超;

4、帕金森氏综合症:头颅MRI或CT、日常生活能量表;

5、重症肌无力:胸腺CT、肌电图、新斯的明实验;

6、阿尔茨海默症/老年痴呆症:头颅MRI或CT,认知量表;

7、前列腺炎:前列腺炎分无菌性前列腺炎和细菌性前列腺炎;主要看前列腺液、精液细菌培养下的诊断,无特殊设备检查;




和田地区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政策告知书

尊敬的基层医疗服务工作者、城乡居民:


你们好!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参保群众慢性病政策知晓率不高、办理慢、办理流程繁琐等问题,现将和田地区城乡居民慢性病病种、待遇标准、办理流程等政策告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慢性病病种

一类病种范围(9种、有限额):糖尿病(Ⅱ型)、高血压(Ⅱ期及以上)、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肺心病、风湿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精神病、布鲁氏杆菌病。

二类病种范围(5种、无限额):恶性肿瘤放疗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白血病、苯丙酮尿症。

三类病种范围(4种、无限额):艾滋病、结核病、包虫病、克汀病。

二、城乡居民慢性病待遇政策

1、城乡居民慢性病患者可享受医院门诊治疗、检查、购药费用报销政策;不符合享受病种范围的门诊治疗、检查、用药费用不予报销。

2、一类慢性病门诊每次检查费、购药费按50%比例报销,每年最高报销2000元。二类慢性病患者在医院门诊检查、购药时,按相应医院级别住院报销比例支付。三类慢性病患者在医院门诊检查、购药时,先由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补助,再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100%的比例报销。有限额的一类慢性病每年最高报销2000元,每次检查费、购药费按照50%的比例报销。

3、城乡居民慢性病患者根据医院处方每次可带60日量药。因特殊原因,经个人申请,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延长至90日量。

4、不符合慢性病办理标准的Ⅰ型高血压、Ⅰ型糖尿病患者可申请办理“两病”门诊用药补助。

三、城乡居民慢性病办理流程

1、城乡居民须持近年住院病历、门诊检查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复印件等到村(社区)卫生室或村党群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慢性病。由村医或村党群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岗工作人员协助填写《和田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表》《和田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审批表》(一式两份),村医按期将资料交至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医保办,再由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交至县(市)人民医院,由县(市)人民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完成评审认定工作,并将认定结果报县(市)医保局,由县(市)医保局和村(社区)统一公示并开通慢性病待遇。

2、村(社区)卫生室、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在接诊无住院病历但有明显慢性病指征的患者时,要引导患者及时到县(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确认。

3、县(市)人民医院对住院就医且符合慢性病办理标准的患者,由医院主治医生协助患者填写《和田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表》《和田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审批表》(一式两份),完成慢性病申报评审工作。

4、针对困难群体申请办理门诊慢性病的,根据乡镇卫生院全民健康体检结果,对疑似慢性病患者由卫健部门组织县(市)人民医院专家评审组给予认定,并将专家确认名单及认定的慢性病病种推送县(市)医疗保障局予以开通待遇。

5、对资料不全或未达到慢性病认定评审标准的,由县(市)医保局通知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由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通知村医及时告知参保居民,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四、和田地区门诊特殊慢性病评审资格的医院名单

和田地区人民医院、和田市人民医院、和田县人民医院、墨玉县人民医院、洛浦县人民医院、皮山县人民医院、策勒县人民医院、于田县人民医院、民丰县人民医院;

专科医院:和田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原和田地区传染病专科医院)、和田地区精神病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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