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素
(一)事项名称:
事项名称: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业务办理项名称: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核发)
(二)事项编码:
事项编码:TE6532000000000101300017200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TE6532000000000101300017200500004
(三)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四)服务对象:自然人、法人
(五)实施主体(主办处(科)室):
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六)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八)设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九)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十)特殊程序及期限:无
(十一)申请材料(材料名称:材料形式:材料必要性):
1、药品经营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办人对申请材料做出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关法律的承诺 ;4、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5、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人员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交的资料。
(十二)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1. 审批结果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
2.审批结果证件形式:
《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送达申请人邮箱
(十三)收费标准(无收费不填写):
收费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四)办理地址和时间:
1. 地址:和田地区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23号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2.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10-14:00,下午14:30-16:4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审批流程
(一)流程图:
(二)办理环节:
1. 窗口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要件齐全、符合法定格式;事项类型申报正确;对资料的基本信息进行初审。
负责人: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2. 初审:对要件是否规范齐备进行审查。
负责人: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3. 业务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进行审查;组织现场核查人员对取证企业进行评审论证(不计入承诺时限)。
负责人:药品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
4. 审核:对办理要件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核。
负责人: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5. 审批签发:对审核合格的进行批准
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 大厅出件:《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送达申请人邮箱
负责人: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三、办理服务
(一)基本要求(如无特殊要求,此项不用改变):
1. 不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2. 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
3. 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4. 不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预约办理(如无特殊要求,此项不用改变):
申请人在和田地区网上政务大厅中先找到需要办理的事项,熟悉了解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后进行预约,最后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前往(具体地点)预约办理。
(三)咨询方式:
1. 现场咨询: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22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2. 电话咨询:12345
3. 网上咨询:进入和田地区网上政务大厅http://zwfw.xinjiang.gov.cn/)首页点击咨询。
(四)投诉方式:
1. 现场监督投诉: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22号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2.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3. 网上监督投诉:
进入和田地区政务大厅(http://zwfw.xinjiang.gov.cn/)首页点击咨询投诉
(五)进程与结果查询:
1. 现场查询: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电话查询:
12345
3. 网上查询:
申请人进入和田地区政务大厅(http://zwfw.xinjiang.gov.cn/)后,点击“我的办件”,具体查询。
(六)主动告知:
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