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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转办第二十四批信访件

日期:2022-04-18 21:36  来源:新疆政府网  浏览次数:2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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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4月18日10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转办第二十四批信访件63件(来电48件、来信15件)。其中,自治区53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件。第二十四批转办自治区的信访件涉及11个地州市,分别为:乌鲁木齐市26件,昌吉回族自治州9件,吐鲁番市5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3件,阿克苏地区3件,哈密市2件,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

4月18日10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转办第二十四批信访件63件(来电48件、来信15件)。其中,自治区53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件。


第二十四批转办自治区的信访件涉及11个地州市,分别为:乌鲁木齐市26件,昌吉回族自治州9件,吐鲁番市5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3件,阿克苏地区3件,哈密市2件,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和田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均为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53件信访件中,涉及生态、大气、水、土壤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20.8%、18.9%、18.9%、18.9%。


截至目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新疆二十四批共计1458件信访件。其中,自治区1226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32件。


据介绍,自治区受理的1226件信访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相关地州市办理。其中,乌鲁木齐市565件、昌吉州129件、伊犁州102件、巴州98件、哈密市79件、塔城地区51件、阿克苏地区43件、喀什地区35件、吐鲁番市30件、阿勒泰地区28件、博州28件、和田地区13件、克拉玛依市10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5件,转办至自治区信访局10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1226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土壤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28.5%、19.5%、15.3%。


来源链接:http://www.xinjiang.gov.cn/xinjiang/xjyw/202204/1632f2e0df5f4c9681b6af7f6c550dc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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