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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整区推进日常监管方案

日期:2021-10-14 10:47  来源:地区商务局  浏览次数: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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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和自治区商务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新商电商函〔2020〕1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项目承办单位、实施进度的日常监督管理,有序推进项目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和自治区商务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新商电商函〔2020〕1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项目承办单位、实施进度的日常监督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监管内容

(一)和田地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整区推进建设运营情况。日常监督管理的依据为《和田地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整区推进实施方案(2020—2022年)》(和行函〔2020〕101号)、《和田地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整区推进资金管理办法》、承办合同、建设方案。

(二)和田地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整区推进资金使用情况。依据《和田地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整区推进资金管理办法》、《和田地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整区推进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监管组织

监管成员由地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商务局及监管小组组成,具体由地区商务局牵头组织开展监管工作,接受地区纪委监督。

三、监管方式

日常监督管理采取实地检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具体为实地考察、听取报告、查看材料、座谈交流等。要求不走过场,避免盲区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遮不掩、明确指出,限时整改、跟踪督导,日常监管结果作为项目资金拨付主要依据。

四、监管重点

监管工作要以“四查四看”为要点。“四查四看”主要为查资金、资料归档情况,看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拨付到位;查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看设备有无闲置、维护保养是否到位;查项目运行情况,看上行、下行、培训等工作成效;查项目整改情况,看各项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每季度对和田地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整区推进进行一次现场检查,重点查看资料、机制和结果运用情况。

五、监管要求

日常监管要结合本地实际,严格落实《和田地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整区推进实施方案(2020—2022年)》(和行函〔2020〕101号),定期记录监管内容,形成监管台账(见附件)。力争通过日常监管,严实工作作风,从实际出发,建立项目可持续运营的长效机制,提高示范项目建设成效,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确保群众受益。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承办单位应及时予以纠正,多次存在问题且未及时整改的,视情况取消其承办资格。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

和田地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整区推进日常监管台账


序号

监管日期

参加人员

监管内容

发现问题

责任人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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